坤博精工(873570):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73570 证券简称:坤博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9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0号),同意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11月21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546号),经批准,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普通股7,85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19.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2,91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2,832,042.98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1,377,936.40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号为“中汇会验[2023]9894号”、“中汇会验[2023]10372号”的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已依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分别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全资子公司嘉兴坤博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分别与本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制度实施情况良好。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通过信用证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通过信用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的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23,175,290.01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全部置换完成。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并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94.31万元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943,179.38元,其中列支前期发行费用1,574,325.47元,实际本期计入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支出368,853.91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财务性投资、高风险投资等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为降低财务成本,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于2023年5月、6月、9月、10月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开立四笔银行信用证合计金额1,467.00万元用以支付募投项目“光伏单晶生长炉炉体生产线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上四笔信用证分别于2023年12月到期652.00万元、2024年3月到期815.00万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国内信用证到期后需从公司一般户统一扣款,故以上信用证到期时,公司没有主观恶意但因相关人员疏忽存在尚未审议募集资金置换议案的情况下先行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将到期金额转入公司一般户进行还款。 公司已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审议关于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议案。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合规,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不存在差异,后续公司将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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