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83116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4-050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8月 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 8月 14日以电子通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金铸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出席董事 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编制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深 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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