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科技(688565):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4月 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5.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182,5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52,777,265.99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405,234.01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年 5月 10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415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5.30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920.5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364.6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1,284.6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有 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②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 6,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6,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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