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力达(688330):宏力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依照《公司章程》于 2024年 8月 16日发出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义广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 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宏力达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四)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的专项基金与关联方共同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设立的专项基金与关联方共同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有助于更有效地利用资本,提高资本运作的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各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参与设立的专项基金与关联方共同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参与设立的专项基金与关联方共同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8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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