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复神鹰(688295):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4-023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裴鸿雁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监事充分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查后,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三)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监事裴鸿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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