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德(688028):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4-051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张苏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4,163,75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38元,共计募集资金48,69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96.2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7,798.7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材料制作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8.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7,680.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61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孙公司惠州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个3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000.00万元(含 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7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超期使用,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月11日期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截至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惠州鑫金泉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在前述额度内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在借款额度内将借款分期汇入惠州鑫金泉募集资金专户。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5年,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本次借款仅限用于“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500.00万元向全资孙公司惠州鑫金泉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公司募投项目中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895.00万元、重组相关费用1,600.00万元以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2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通过并购重组及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到期日超出了董事会决议的授权期限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月11日期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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