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医疗(688085):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1月8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12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0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333,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9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75,950,1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892,778.7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8,057,381.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50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2024年半年度(或“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8,362.19万元,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入使用金额7,284.64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785.07万元(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938.65万元以及利息和理财收益净额2,846.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2024年8月15日,公司归还暂时补充流动闲置募集资金7,504.9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7日披露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785.07万元,未包含注1所列示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嘉定支行、中信银行苏州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恒丰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含现金管理及收益)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年 8月 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118.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957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3年8月17日,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5,025,023.4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7,504.9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2024年8月15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504.9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于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均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相关产品的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68,095,427.94元(含银行利息等,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24年6月30日,超募资金全额均已使用完毕。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公司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已经于2020年12月31日结项,结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公司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于2021年12月31日结项,结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部分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结项的“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节余的部分募集资金4,500.00万元用于投资新的募投项目“医用高强缝合线及相关的骨科软组织修复重建医疗器械项目”,其中,公司将以2,000.00万(含本数)募集资金投入实施新项目,以不超过2,500.00万元(含本数)的募集资金以提供借款的方式提供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拓腾(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新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总体方向、投资总额、实现功能和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442.54 48,520.09 -11,479.91 80.87% - - - -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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