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微科技(688690):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24年8月26日,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2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273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3、2022年 11月 3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27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4、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于2023年1月16日披露《发行人及保荐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 5、2023年 2月 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于2023年2月4日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7、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8、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鉴于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内容更新,并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2年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 9、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10、鉴于公司于 2023年 8月 25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内容更新,并于2023年9月11日披露《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 二、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鉴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同时结合当前外部宏观环境变化、战略发展安排、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经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三、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综合考虑自身实际情况、战略发展安排及当前行业市场情况等各方面因素,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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