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迎丰股份(605055):迎丰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2:27:12 中财网 |
|
原标题:
迎丰股份:
迎丰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055 公司简称:
迎丰股份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傅双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永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的原稿。 |
|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2024年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常用词语释义 | | |
迎丰股份、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 指 |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宇控股 | 指 | 浙江浙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领航投资 | 指 | 绍兴迎丰领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世纪投资 | 指 | 浙江绍兴迎丰世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互赢双利 | 指 | 浙江绍兴互赢双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铭园纺织 | 指 | 绍兴铭园纺织有限公司 |
浙宇房地产 | 指 | 绍兴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增冠纺织 | 指 | 绍兴增冠纺织品有限公司 |
利铭科技 | 指 | 浙江利铭科技有限公司 |
双汉化工 | 指 | 绍兴柯桥双汉化工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轻纺城印染 | 指 | 浙江轻纺城先进印染创新有限公司 |
科达钢结构 | 指 | 浙江科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
绍兴亚仑 | 指 | 绍兴亚仑工业品销售有限公司 |
浙昊包装 | 指 | 绍兴柯桥浙昊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
卡欣纺织 | 指 | 绍兴卡欣纺织品有限公司 |
雍金纺织 | 指 | 绍兴雍金纺织品有限公司 |
上海亚仑 | 指 | 上海亚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联染软件 | 指 | 绍兴市联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绍兴布泰 | 指 | 绍兴布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
印染 | 指 | 又称染整。即用染料按一定的方法,使纺织品获
得颜色和某种功能的加工处理过程,包括前处
理、染色、印花、后整理等过程 |
坯布 | 指 | 织成后未经印染加工的布匹 |
前处理 | 指 | 应用化学和物理机械作用,除去纤维上所含有的
天然杂质以及在纺织加工过程中施加的浆料和
沾上的油污等,使纤维充分发挥其优良的品质,
使面料具有洁白的外观、柔软的手感和良好的渗
透性,以满足生产的要求,为染色、印花等下一
步工序提供合格的坯布 |
染色 | 指 | 染色是指用化学的或其他的方法影响物质本身
而使其着色,是染料从染液中上染到纤维上,并
在纤维上形成均匀、坚牢、鲜艳色泽的过程 |
新型纺织面料 | 指 | 新型纺织面料是相对于已有的、较为传统的面料
(纯棉、涤棉等)而言,釆用新型的纤维(竹纤
维、大豆纤维、甲壳素纤维、木浆纤维、罗布麻
纤维)的面料,或传统棉、麻、丝、毛等纤维与
以上纤维混纺、交织而成的面料;或在传统面料、
以上混纺交织面料的基础上再施各种整理,使之
具备抗菌、防虫、防风、防水、抗紫外线、阻燃、
抗静电等特种功能的面料也都称为新型纺织面
料 |
多组分纤维面料 | 指 | 多组分纤维面料一般指三种或以上的纤维以混
纺、交织等织成的纺织面料,各种不同的纤维性
能不同 |
COD | 指 | 化学需氧量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迎丰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Yingfeng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无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傅双利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姓名 | 倪慧芳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4888号 |
电话 | 0575-89966200 |
传真 | 0575-89972221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488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488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2000 |
公司网址 | www.zj-yfkj.com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迎丰股份 | 605055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753,378,855.85 | 710,641,144.71 | 6.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492,514.28 | 9,324,203.11 | 194.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273,585.37 | 388,180.91 | 6668.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978,817.32 | 38,452,846.83 | 71.58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46,969,001.61 | 1,145,876,487.33 | 0.10 |
总资产 | 2,343,030,038.33 | 2,188,155,485.85 | 7.0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2 | 2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2 | 20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06 | | 10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7 | 0.84 | 增加1.5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2.27 | 0.03 | 增加2.24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6.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由较大幅度的增长,与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94.85%、增加6668.39%;基本每股收益上升200%。主要系报告期内天然气、蒸汽等主要能源价格有所下降,生产成本降低,销售收入同比有所增长,毛利率同比有所提高。同时公司积极探索产品创新、工艺优化、加强内控管理,助力公司盈利水平不断改善。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20,477.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 2,032,582.50 | |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
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
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
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
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
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9,835.4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3,340.4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0,000.00 | |
合计 | 1,218,928.91 |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专业从事纺织品的印染加工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17纺织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大类为“C 制造业”中“C17纺织业”之“C1752 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
印染行业作为纺织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纺织品服装内在品质、赋予纺织品服装色彩、图案和功能性的重要环节,是一个具有高创意感染力、高附加值特征的产业。近年来,印染行业被列入国家重点技术改造、创新驱动和环保节能的行业之一。以“科技、时尚、绿色”为理念,以技术创新、智能制造、产品升级和节能环保为重要支撑,构建技术密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科技人才密集型产业,在政策上不断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和科技攻关,改善和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稳步实现从传统规模数量型行业向现代质量效益型、绿色型行业转变。
(二)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专业从事纺织品印染加工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一体化、个性化的印染综合服务,主要产品包括针织面料印染和梭织面料印染两大系列,涉及锦棉罗马布、人丝、天丝、经编锦纶等高档产品,印染后的纺织面料广泛应用于高端休闲服饰、运动服饰、商务正装等服装领域。
公司始终以“科技创新、绿色环保”为宗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致力于建设节能环保型和智能制造型印染企业,着力引进行业内最先进的印染设备,全力打造印染行业“智慧工厂”,公司牵头承担的纺织品印染全流程绿色制造关键技术开发与系统集成项目,列入国家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获得到国家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也已于2023年完成验收。此外,公司也注重以品牌建设为核心的质量、生产、技术、环境、节能系列管理,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严格的质量管理、先进的生产及环保设备,有效满足了市场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
迎丰股份品牌效应逐步彰显,已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与品牌影响力。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浙江省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综合示范区示范试点企业、浙江省绿色企业、2019-2023 连续五年入选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印染企业 30 强榜单。公司设有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拥有 79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1项,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专注于各类纺织品印染加工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技术、环保、生产、区位、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1、染整工艺技术优势
公司一直注重染整技术进步和工艺创新,通过引入国际先进的印染设备,不断加大自主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力度,形成较强的工艺技术优势。公司根据客户受托加工坯布的品种和特点,严格筛选控制染料、助剂品质,合理确定工艺技术流程,制定相应的印染配方及工艺技术参数,以满足客户对纺织品面料的染色和功能性需求,在新型纺织面料、多组分纤维面料和功能性面料的印染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染整工艺技术。
经过多年的技术改造和工艺研发,公司已经建立了丰富完整的印染产品生产线,配备了行业先进的染整设备,形成了门类齐全、品种丰富的纺织品染整工艺,可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染整综合服务,在纺织品面料的色泽、匀染性、色牢度、缩水率等方面均达到较高水平,能够有效满足客户对纺织品面料防水、防油、防污、阻燃、抗静电等特定功能以及多功能复合需求。
2、节能环保和清洁生产优势
公司围绕清洁生产、绿色环保的生产理念,依托科技创新,注重从产品结构和工艺技术的优化来减少三废排放,实现污染的源头和过程控制,通过引进智能化设备和采用自动化管理系统保障清洁生产,以中水回用、废气污水余热回收等手段实现节能减排,提高三废末端治理水平,保障环境绩效。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获得了“国家级绿色工厂”、“浙江省绿色企业”、“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称号。
公司建造的中水回用设施采用行业先进的超滤膜反渗透处理工艺(“MBR膜+RO膜”),使污水回用率达到 60%以上,并严格执行环保主管部门关于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公司还建立了污水在线监测和刷卡排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污水排放的信息化管理。公司通过采用废气处理装置对生产过程中的废气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经过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公司已在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方面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
3、智能生产优势
随着纺织面料时尚流行趋势的变化以及个性化需求的增强,印染企业与下游客户之间的交易凸显“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短交期”的特点,对印染企业快速反应能力和生产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公司着重打造印染“智慧工厂”,随着“年产1.31亿米高档面料智能化绿色印染项目”的投产,生产规模扩大,智能化优势突出,公司已建立起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染料自动输送系统,将企业的决策管理层、生产执行层和设备运作层进行有机整合,搭建完整的现代化印染生产平台,智能系统的建设有利于公司的订单管理和工艺流程的优化,在确保满足客户各类功能性需求的同时缩短了产品交付期,提高了公司的竞争力,增强了对客户的服务能力。
4、区位优势
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处于
长三角经济带的核心腹地,具有完整的纺织印染产业链,拥有众多国内知名的染料和助剂生产企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纺织产业集聚区。公司毗邻全国最大的轻纺面料交易市场——中国
轻纺城,中国
轻纺城是目前全国规模最大、设施齐备、经营品种齐全的纺织品集散中心,集聚了大量纺织品面料贸易商和纺织制成品生产企业,良好的地理区位给公司带来了丰富的客户资源。
公司地处绍兴滨海印染集聚区,在集中供气、供电、供热、供水以及废水集中处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源配套优势明显。产业集群效应和配套
资源优势使公司在市场拓展、技术创新以及环保治理等方面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
5、经营管理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敬业务实的经营管理团队,主要高级管理人员长期专注于印染行业,对印染行业具有深刻的洞察和理解,对行业的发展动态有着较为准确的把握,对纺织品面料的流行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瞻能力。
公司通过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等方式,建立了一支团结进取的核心管理团队,形成了稳定高效的核心管理架构。公司管理团队对公司的品牌建设、营销网络管理、人才管理等均有深入的理解,能够及时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对公司战略和业务进行调整,为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今年上半年,在国家宏观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国内外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等积极因素支撑下,上半年纺织行业供需两端延续平稳增长态势,效益水平持续改善,发展信心有所巩固,经济运行态势基本平稳。展望全年,纺织行业面临的发展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加快巩固稳中向好基础,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仍面临诸多考验。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337.8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49.25万元,同比增长194.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2,627.36万元,同比增长6668.39%。
1、稳固现有市场
公司持续升级对老客户的优质服务,对重点客户实施回访,加强对重点客户售前、售中和售后有效的服务,同时进一步了解客户的新业务需求,结合公司最新的业务品种及性能优势向客户进行介绍推广,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更专业的定制化、个性化印染方案,不断提升现有客户需求份额。同时持续打造迎丰品牌,增强公司知名度,加大市场对迎丰品牌的认同感。
2、技术研发
公司重点在高质量纺织品染整技术、节能减排染整技术和印染智能制造技术这三方面进行开发研究,形成了一系列工艺技术,有力支撑了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公司在研发项目25项,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投入3,334.24万元,同比增长14.88%。目前拥有的技术中有41项获得省级工业新技术;拥有专利79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发布行业标准1项,团体标准4项。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53,378,855.85 | 710,641,144.71 | 6.01 |
营业成本 | 628,008,967.92 | 603,108,591.03 | 4.13 |
销售费用 | 20,778,299.71 | 18,305,138.14 | 13.51 |
管理费用 | 35,155,056.09 | 43,567,447.22 | -19.31 |
财务费用 | 11,594,009.80 | 11,959,269.25 | -3.05 |
研发费用 | 33,342,359.48 | 29,023,433.37 | 14.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978,817.32 | 38,452,846.83 | 71.5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644,259.39 | -116,265,549.51 | -1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722,714.77 | -171,721,921.34 | -166.8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业务量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入增长引起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增加相关业务费用上升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无形资产摊销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贷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去年同期支付子公司外部往来款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筹建新厂房支付工程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
较上年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48,995,227.30 | 10.63 | 170,137,170.84 | 7.78 | 46.35 | 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8,892,051.13 | 0.81 | 7,788,605.46 | 0.36 | 142.56 | 主要系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290,580.15 | 0.14 | 1,781,691.84 | 0.08 | 84.69 | 主要系坏账转回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72,363.56 | 0.00 | 9,286.29 | 0.00 | 679.25 | 主要系子公司留抵退税所致 |
在建工程 | 110,842,844.93 | 4.73 | 21,233,093.10 | 0.97 | 422.03 | 主要系筹建新厂房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0,813,895.91 | 0.46 | 625,798.27 | 0.03 | 1,628.02 | 主要系使用权资产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09,400.00 | 0.08 | 7,667,207.92 | 0.35 | -76.40 | 主要系设备预付款减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601,173,087.22 | 25.66 | 443,469,543.00 | 20.27 | 35.56 | 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 | 212,844.03 | 0.01 | -100.00 | 主要系上年吸收合并公司预收账款并入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5,722,566.22 | 0.67 | 25,716,638.88 | 1.18 | -38.86 | 主要系筹建新厂房工程款进项税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38,385,282.16 | 1.64 | 10,107,250.85 | 0.46 | 279.78 | 主要系长期借款转入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46,340,763.90 | 1.98 | 75,667,978.48 | 3.46 | -38.76 | 主要系本期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所
致 |
租赁负债 | 5,335,186.16 | 0.23 | | | 100.00 | 主要系使用权资产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28,035.81 | 0.01 | | | 100.00 | 主要系使用权资产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账面价值(元) |
60,300,654.40 |
482,956,436.77 |
79,630,157.79 |
622,887,248.96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
全称 | 持股比例
(%)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双汉化工 | 100.00 | 贸易 | 100.00 | 2,073.55 | 186.01 | -146.37 |
轻纺城印染 | 30.00 | 先进印染技术的研发 | 5,000.00 | 1,634.70 | 1,581.56 | -261.19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印染行业内企业数量较多且绝大多数为中小型企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产业集中度低、市场同质化竞争较为激烈。印染行业作为高附加值服装面料、家用纺织品和产业用纺织品等产业的重要技术支撑正在不断转变发展思路,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同时随着国家对印染行业整治力度加强,环保要求进一步提升,行业内主要企业都在依靠科技进步、管理创新、节能减排来推进转型升级,并呈现资源向优势企业不断集中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印染企业之间的竞争。
对此公司将持续注重以品牌建设为核心的质量、生产、技术、环境、节能系列管理,不断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
2.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染整服务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染料、助剂、机物料,主要能源为天然气、电力、蒸汽,原材料及能源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大,其价格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若未来原材料及能源采购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加强销售产品的定价把握和成本的控制。
3.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专注于针织和梭织纺织品的印染业务。下游主要是纺织品面料贸易商和纺织制成品生产企业等,对宏观经济波动敏感性较强。当前内外部环境依旧复杂多变,假设未来宏观经济景气度出现波动,下游纺织服装行业受到影响,易对本行业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环保风险
纺织品印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程度的“三废”排放,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以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实施,国家对相关产业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公司的排污治理成本将进一步提高。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三废”排放量也会相应增加,若公司对“三废”的排放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从而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关注国家政策和行业标准,建立并持续完善公司环保制度和管理体系,积极开展环境影响及风险管理,高标准实施环保要求,不断提升绿色发展质量。
5. 用工风险
印染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要求印染企业通过科技进步、管理创新、节能减排推动转型升级,因此行业内企业对优秀人才的争夺亦趋激烈。公司积极倡导创新和谐、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为人才的培育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公司已形成了自身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一批业务能力、管理能力良好的优秀人才。但随着公司转型升级,将对生产组织、内部管理、技术开发、售后服务等各环节提出更高的要求,相应的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如果公司未及时引进合适人才或发生核心人员的流失,将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建立健全落实人才引领战略制度保障和相应的人才发展机制。
6.技术开发风险
近年来,公司紧密把握纺织品市场发展趋势,密切跟踪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变化,开发一系列差别化中高档面料印染加工工艺。不同客户对产品要求不尽相同,新产品的更新速度较快,这要求公司紧跟客户的需求变化,对印染加工工艺不断进行技术研发、更新、升级。虽然公司对市场需求趋势变动的前瞻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新工艺开发能力,但由于新工艺的开发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和财力,周期较长,开发过程不确定因素较多,公司存在技术开发风险。公司将持续建立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合理设计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和组织结构,跟踪项目进展,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尽可能减少开发过程的不确定因素,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 | 2024年5月16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7日 | 详见《浙江迎丰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
2024-020) |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14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6月15日 | 详见《浙江迎丰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5)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二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污染
要素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口数
量 | 排放方式 | 标准 | 实际排放总
量(吨) | 超
标
排
放
情
况 | 运行情
况 |
废水 | COD | 1 | 纳管排入绍
兴柯桥江滨
水处理有限
公司 | 环保部《纺织染
整工业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 196.42 | 无 | 正常 |
| 氨氮 | | | | | | |
| | | | | 7.83 | 无 | 正常 |
| 总氮 | | | | | | |
| | | | | 29.47 | 无 | 正常 |
废气 | 二氧化
硫 | 30 | 处理达标后
有组织排放 | 浙江省《纺织染
整工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 2.60 | 无 | 正常 |
| 氮氧化
物 | | | | | | |
| | | | | 12.30 | 无 | 正常 |
固废 | 污泥 | 堆场2个 | 委托具有相
关资质的单
位进行处置 |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运输技术规
范》、《浙江省
污泥处理处置及
污染防治技术导
则(试行)》 | 14,625.92 | 无 | 正常 |
| 废包装
材料 | 堆场2 个 | | | | | |
| | | | | 27.95 | 无 | 正常 |
| 废矿物
油 | 堆场6个 | | | | | |
| | | | | 244.57 | 无 | 正常 |
办公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处理资源化回收利用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噪音排放:厂界噪声值为55-70分贝之间,执行标准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和4类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定型机废气的防治措施:定型机上安装“水喷淋+间接冷却+除雾+静电”装置为密闭的成套设备,通过水喷淋工段利用高压水泵送水,冲刷去除纤维杂污,再通过不锈钢多层网进行预先过滤, 阻挡烟尘粒子,防止冷却器快速结垢。水喷淋后在烟气管道通过夹套水间接冷却,将高温量,产生设备冷却水回用于生产工段,减少了生产过程中的热能消耗。公司生产过程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尾气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
2.废水处理方案:公司自建“综合性污水处理站”,24小时稳定运行,污水排放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过排口在线监测设备排至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生化+物化”的处理工艺,其中生化处理采用“水解酸化-A/O生物处理”组合工艺,物化处理采用“混凝反应脱色+沉淀”组合工艺。公司建造的中水回用设施采用行业先进的超滤膜反渗透处理工艺(“MBR膜+RO膜”),使污水回用率达到60%以上,达回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
3. 固废处理方案: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污泥、废包装材料、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等。公司对固体废弃物实行集中收集、密闭存放,设立了相应的台账,固废外运实行连单运输,进出实时监控。固体废弃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 噪声处理方案: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为鼓风机、空压机、水泵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公司优先选择低噪设备、机械,对高噪声印染设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或设立隔声罩,对空压机房、泵房和罗茨风机房采取全封闭形式,对发声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音等措施,同时将生产区与办公区分开建设,在厂区内进行绿化建设,减少噪音污染。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对已建项目均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环保验收制度,并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环保治理设施运转良好。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浙江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了《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兴滨路厂区预案已于2022年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备案,备案号:330621-2022-070-M;公司平海路厂区预案已于2024年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备案,备案号:330623-2024-010-M。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公司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配套固定污染源污水连续监测系统24小时连续运行,并委托有资质的环保监测机构定期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第三方监测,监测结果上传至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定期报告排污许可执行情况。同时,将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纳入公司管理考核,完善环保目标责任,强化运行监管力度。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围绕清洁生产、绿色环保的生产理念,依托科技创新,注重从产品结构和工艺技术的优化来减少三废排放,实现污染的源头和过程控制,通过引进智能化设备和采用自动化管理系统保障清洁生产,保障环境绩效。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通过了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获得了“国家级绿色工厂”、“浙江省绿色企业”等称号。 公司建造的中水回用设施采用行业先进的超滤膜反渗透处理工艺(“MBR 膜+RO 膜”),使污水回用率达到 60%以上,并严格执行环保主管部门关于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公司还建立了污水在线监测和刷卡排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污水排放的信息化管理。公司通过采用废气处理装置对生产过程中的废气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最终打造一个绿色印染工厂,提高制造技术绿色化率与制造过程绿色化率水平、降低制造资源环境影响度。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优化工艺布局、升级节能高效设备、热能回收再利用、推广清洁能源等维度提升能源 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
1.公司使用高效节能的地源热泵空调,冬季以生产用蒸汽余热供暖,降低了能耗。
2.投入新型节能环保定型机,回收废气中的热能并转换为干热净空气补给定型机内循环,实 现热能转换。
3.用两辊式节能轧车替换普通轧车,使轧车压水率提升 20%-30%左右,继而减少后续工段烘 干布面所需热能,降低了能耗,减少碳排放。
4.引进织物含潮率在线检测控制系统,采用非接触式红外测温技术,接收反映织物表面温度 的红外光能,自动输出控制信号,通过控制烘筒表面温度,调节蒸汽、天然气流量,实现节能减排。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
诺
背
景 | 承
诺
类
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
间 |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 承诺期限 |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 股
份
限
售 | 浙宇控股、傅双利、
马颖波、领航投资、
世纪投资、马越波、
马漫烨、马雅萍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 首发前
承诺 | 是 | 2021.1.29-
2024.1.2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
份
限
售 | 浙宇控股、傅双利、
马颖波、徐叶根、余
永炳、朱立钢、周湘
望、王调仙 |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
格作相应调整) | 首发前
承诺 | 是 | 2021.1.29
至锁定期满
2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
份
限
售 | 傅双利、马颖波、徐
叶根、余永炳、朱立
钢、周湘望、王调仙 | 在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 | 首发前
承诺 | 是 | 2021.1.29
至离职后半
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 | | | | | |
| 股
份
限
售 | 控股股东浙宇控股、
实际控制人傅双利、
马颖波 | 公司控股股东浙宇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傅双利、马颖波在所持公
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相关承诺的前
提下,浙宇控股及傅双利、马颖波存在对所持公司股票实施有限
减持的可能性,但届时的减持数量和价格将以此为限:(1)浙
宇控股及傅双利、马颖波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
内,合计减持数量将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5%,
各自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在减持前由前述各方协商确定;(2)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
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浙宇控股及傅双利、马颖波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
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如违反上述承
诺,公司控股股东浙宇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傅双利、马颖波将在公
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违反前述承诺所获
得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首发前
承诺 | 是 | 2021.1.29
至锁定期满
后2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
份
限
售 | 领航投资 | 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
诺的前提下,存在对所持公司股票实施减持的可能性,但届时的
减持数量和价格将以此为限:(1)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
后的 2 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按届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通
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
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持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实施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
告减持计划,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减持将通过上海 | 首发前
承诺 | 是 | 2021.1.29
至锁定期满
后2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
方式依法进行,但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如违反上述承
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违反前
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 | | | | |
| 股
份
限
售 | 马越波 | 马越波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在不违反马越波已
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马越波存在对所持公司股票实施减
持的可能性,但届时的减持数量和价格将以此为限:(1)马越
波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内,可减持其所持公司
全部股份;(2)马越波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
股份的价格按届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马越波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则要求,实施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积
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但
马越波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如违反上述承诺,马越波
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
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违反前述承
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首发前
承诺 | 是 | 2021.1.29
至锁定期满
后2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 控股股东浙宇控股、
实际控制人傅双利、
马颖波 | 1、本公司/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
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同股份公司业务存在竞争
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股份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
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
2、本公司/本人保证及承诺以后本公司/本人及拥有权益的附属
公司及参股公司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
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
生产、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人保证
及承诺本公司/本人及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 | 首发前
承诺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
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本人及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
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
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
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的规定向股份公司及
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股份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
5、本公司/本人将不会利用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
份进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6、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
全部经济损失。” | | | | | | |
|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 控股股东浙宇控股、
实际控制人傅双利、
马颖波,持股5%以
上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 如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迎丰科技不
可避免的出现关联交易,将依据《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
迎丰科技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
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以维护
迎丰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企业/本人将不利用在迎丰科技
中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为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
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迎丰科技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
益。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迎丰科技或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下,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迎丰科技或其
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企业/本人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 首发前
承诺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
他 | 公司、控股股东浙宇
控股、实际控制人傅
双利、马颖波,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
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发生除权、除息
等事项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将启动
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 首发前
承诺 | 是 | 2021.1.29-
2024.1.2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
他 | 控股股东浙宇控股,
实际控制人傅双利、
马颖波 | 1、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
织不会利用本公司/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
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 首发前
承诺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2、本承诺函自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并且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公
司的关联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 | | | | |
| 其
他 | 控股股东浙宇控股、
实际控制人傅双利、
马颖波 | 承诺如应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的要求或决
定,迎丰科技(含其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住房
公积金或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
罚款或损失,将全部承担应补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由此
产生的滞纳金、罚款以及赔偿等费用,保证迎丰科技不会因此遭
受损失。 | 首发前
承诺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
他 | 控股股东浙宇控股、
实际控制人傅双利、
马颖波,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不会越权干
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
可撤销的。若本公司/本人前述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将对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给予充分、
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
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
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
司利益;(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
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
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
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
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承诺切实履
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
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首发前
承诺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
他 | 公司、控股股东浙宇
控股、实际控制人傅
双利、马颖波,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 公司承诺: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事
项经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30 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
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中国证监会、司法
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在该事项经有权机关认定之
日起 30 日内,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回购方案后依法
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公司股票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回购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
定。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在该事项经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30 日
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迎丰科技与投资者协商
确定的金额,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迎丰科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情形,则本公司/本人承诺督促迎丰科技依法回购其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招股说明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人将在该事项经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30 日内依法 | 首发前
承诺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迎丰科技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
金额,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 | | | |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