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集团(605018):长华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6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永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监事沈洪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均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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