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60070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实际的交易情况,结合对未来发展预期进行的合理预判,为正常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内容无正文) (本页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兴孪 康俊勇 木志荣 2024年8月26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