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晋控煤业(601001):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晋控煤业: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001 公司简称:晋控煤业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建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济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东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采掘、加工、销售;机械制造、修理;高岭土加工、销售;工业设备维修;仪器仪表修理;建筑工程施工;铁路工程施工;铁路运输及本集团铁路线维护。本公司主要产品是动力煤,主要用于电力、水泥、建材等行业。 行业情况说明:上半年,我国优质煤炭产能有序释放,全国煤炭供需总体平稳。1-6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22.7亿吨,同比下降1.7%。进口煤炭2.5亿吨,同比增长12.5%。1-6月全国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实现利润总额3168.6亿元,同比下降24.8%。上半年,我国煤炭供需形势继续改善,煤炭价格整体下行,其中长协煤价相对平稳、市场煤价明显回落。秦皇岛港5500大卡下水动力煤中长期合同均价704元/吨,同比下跌18元/吨。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开采优质动力煤炭闻名,是国内有品牌认知度的煤种,在煤炭市场具有良好的信誉,拥有较稳定的客户基础,广泛应用于发电、水泥、建材等行业。公司地处大秦铁路起点,煤炭运输具备便利的条件。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形成了多项科技成果。公司扎实推进智能化建设,以智能开采、系统优化、科技保安为抓手,加速推进智慧矿山改造升级。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加强规范公司治理,全面深化经营管理、改革创新、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为公司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报告期末,公司完成原煤产量1692.75万吨,同比下降0.47%;商品煤销量1445.18万吨,同比下降0.22%,销售收入71.57亿元。其中塔山矿原煤产量 1315.30万吨,商品煤销量 1085.69万吨;色连煤矿原煤产量 377.45万吨,商品煤销量359.50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费用较同期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同期支付购建固定资产减少,收回投资款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同期偿还到期债务减少。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各矿在煤炭开采中在顶板、瓦斯、煤尘、火灾、水害五大自然灾害等不安全因素。由于煤炭行业的特点,矿井生产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事故风险;2、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目前世界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影响宏观经济的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国家行业政策变化、环保标准调整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也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3、成本上升风险。随着公司矿井开采向下延伸,生产条件更为复杂,开采成本将逐渐增加;生产要素成本、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投入等因素可能导致公司成本上升; 4、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风险。公司经营活动受到国家行业调控政策的影响。国家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4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唐军华主持会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1,009,583,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7人,代表公司股份192,591,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2.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副董事长谷敬煊主持会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33,716,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人,代表公司股份1,008,080,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议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发布《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董事长唐军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议案》,选举李建光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建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2、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发布《公司关于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副董事长朱海月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因金鼎活性炭公司已阶段性停产,无污染物排放。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金鼎活性炭:原煤破碎在封闭房间内,并配置布袋除尘器,原料及产品转运在封闭皮带走廊内,并采用布袋除尘治理粉尘。炭化及活化后的烟气经过焚烧炉进入余热锅炉进行余热利用产生蒸汽用于生产,焚烧后的尾气采用洗气机处理后经烟囱排放。制粉成型、筛分包装及均化工段各产尘点均配置布袋除尘器。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金鼎活性炭:2012年8月完成环评报告,2012年9月19日环评报告批复由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2]1924号文)予以批复。2016年12月30日市环保局以同环函(服务)〔2016〕103号文批复公司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021年12月由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4020005625697X0001X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金鼎活性炭:2022年4月20日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140214-2022-018-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因金鼎活性炭公司阶段性停产,无污染物排放,报告期内未监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6月20日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对塔山矿下发了《大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同环罚〔2024〕4号),塔山矿因部分煤矸石露天堆存,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罚款贰拾玖万元。塔山矿已缴纳罚款并整改。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塔山白洞井: 1.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所有锅炉已拆除,冬季供暖改为集中供热。新建空压机节能余热利用机组供职工洗浴用水加热。无废气产生。2022年对矿井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扩容改造,设计规模由原来的 3000 m3/d(150m3/h)改为 6000m3/d(300m3/h),处理后的矿井水全部回用,不外排。产生的煤矸石全部拉到环评指定的矸石场进行填埋处理。2024年产生危险废物共计 0.697吨。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2020年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了《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塔山白洞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年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以同环函(服务)【2020】32号文进行批复,2021年 7月该项目完成验收,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完成备案。2021年 11月,编制完成《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塔山白洞井矿井水处理扩容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以同环函(服务)[2021]59号文进行了批复。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委托第三方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编制,并于 2024年 5月在大同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 4.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委托山西国际电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测、编制并上传 2024年自行监测方案。 色连矿: 1、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有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各一座,矿井水处理采用絮凝沉淀+悬浮过滤工艺,生活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生化+沉淀过滤工艺,处理措施可以做到长期稳定运行,处理后的水全部回用。锅炉采用双碱法脱硫+布袋除尘工艺,能做到长期稳定运行并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矸石全部运往矸石场掩埋,达到标高后覆土绿化。无污染指标。各个厂房均采用隔音建筑材料,无噪声超标情况。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已取得国家环保部的《关于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色连一号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为环审[2010]205号,已完成验收。2023年 9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色连一号煤矿改扩建工程(8.00Mt/a)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色连一号煤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东胜区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4、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经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废气和废水进行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高岭土公司: 1、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原料场、煤场设挡风抑尘墙,原料用防尘网苫盖,每日多次进行喷淋降尘。涂料车间设有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MC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并编制完成了《大同煤业金宇高岭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5万吨高岭土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017年 1月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同环备【2016】3号。2018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涂料车间编制完成《公司涂料生产车间改建项目》。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备案编号 140214-2020-014-L。 4、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编制环保自行监测方案。 塔山矿: 1.排污信息:塔山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生活污水经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洗煤厂洗选用水,全矿废水零排放。通过工业广场热电改造和三个风井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全矿所有锅炉已全部被拆除,锅炉废气污染物零排放。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已建成一座 7500m3/d的矿井水处理站和一座 400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厂,两个污水处理厂均正常运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水经过矿井水处理站达标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井下生产和消防用水;职工洗浴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经过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于井下和洗煤厂用水,废水零排放。为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建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并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理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统一转移处置。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原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审〔2004〕35号文件对塔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批复,环验〔2008〕214号文件对塔山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批复;水利部水保函〔2006〕428号对塔山工业园区(矿山、选煤厂、铁路专用线)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批复,办水保函〔2007〕626号文件对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进行批复。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审〔2022〕57号文件对塔山煤矿扩建工程(250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了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按照要求每年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该矿由排污许可证管理变更为排污登记管理,根据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开展监测。报告期内未开展自行监测。 塔山铁路分公司: 1、排污信息: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2019年三站进行了锅炉改造工程,目前塔山站供热属于塔山矿供热分支,辛庄、同忻两站均使用电锅炉,不存在废气污染。塔山站、辛庄站、同忻站均设置污水蓄水池,废水集中收集后,由第三方公司全权负责处置工作,达到环保要求。为有效减少装煤作业过中产生的煤尘污染,车站分别在塔山专用线、同忻专用线、中煤国投和南郊专用线的筒仓附近设置抑尘站。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拥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下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评估意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的环审[2004]35号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环境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每周对塔山、辛庄、同忻三站污水井、化粪池、虑油池,进行 2次隐患排查。生活污水与雨水分管道排放。严禁在雨水井周边堆积垃圾。夏季每月清理雨水管道一次。辛庄、同忻两站生活污水必须用排污车运送到塔山站生活污水井进行排放,通过塔山站污水管道输送到污水处理厂。塔山、辛庄、同忻三站污水井清掏打捞安排。 忻州窑矿因矿井已关停,无污染物排放情况。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塔山矿坚持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在企业发展的同时做好环境保护协调统一,深度开展矿井水、生活污水等污染治理,做好对大气、水、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攻坚措施,全面履行企业环境主体责任,努力改善矿区环境空气质量和区域生态环境标准。塔山白洞井按期拆除公司锅炉及热风炉共10台,合计66蒸吨,并进行了集中供热管网改造,改为集中供热。目前锅炉所有烟道已断开,鼓风机已拆除,部分锅炉主体已完成拆除工作。 截止目前已不产生有组织废气,减少排放二氧化硫约60吨/年,氮氧化物约80吨/年。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塔山矿三个风井清洁能源供热,通过利用矿井回风余热和空压机余热,对进风井筒和地面建筑提供防冻供暖,彻底告别燃煤锅炉,有效解决了燃煤锅炉烟气排放问题,极大减少碳排放,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塔山矿定期前往天镇县葛家屯村走访慰问,开展驻村帮便民活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规模大幅增加,原签署的各类协议及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已不适用于现有资产状况,且晋能控股集团公司成立后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也 需按照规定避免与公司的同业竞争。鉴于此,为规范公司同业竞争方面的问题,公司与晋能控股集团、煤业集团重新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就煤业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除晋控煤业及其控制公司外的以煤炭开采和销售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以下简称保留煤炭资产)的煤炭销售活动,均 委托晋控煤业进行,保证保留煤炭资产与晋控煤业的主营业务不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对保留煤炭资产,煤业集团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使该等资产 尽快满足或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清晰、手续合规完整、资源优质、收益率不低于上市公司同类资产等),并在满足注入上市公司 条件之日起两年内,采用适时注入、转让控制权或出售等方式,启动逐步将相关资产全部置入晋控煤业的程序。除上述外,煤业集团及其除晋控煤业及 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控制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晋控煤业及其控制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 活动。如果煤业集团或其控股企业发现任何与晋控煤业或其控制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以下简称该等新业务 机会),煤业集团将立即书面通知晋控煤业,并尽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晋控煤业或其控制企业,晋控煤业或其 控制企业决定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的,煤业集团控股企业方可从事。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诚信状况不良记录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临2024-005号公告。2024年上半年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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