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集团(601992):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天津建材持有北辰土整收储款债权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2024-035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天津 建材持有北辰土整收储款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材”)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天材兴辰建材有限公司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全部天津市北辰区土地整理中心(以下简称“北辰土整”)收储款债权,挂牌底价合计不低于871,181,320元。 ?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最终成交价格暂未确定,交易产生的具体损益及对公司业绩影响尚未确定。 一、交易概述 2024年 8月26日,金隅集团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天津建材集团公开挂牌转让天津市北辰区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收储款债权的议案》。 为彻底解决天津建材混改遗留问题,天津建材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市 天材兴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材兴辰”)拟将其持有的北辰土整债权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天津建材及天材兴辰分别委托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拟转让持有北辰土整债权进行评估。以2024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天津建材和天材兴辰持有北辰土 整债权评估价值合计871,181,320元,无重大期后事项。 本次债权公开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值,为871,181,320元。董事会 授权经理层按照相关方案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相关的全部事项。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需根据交易对方情况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目前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公 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 津市天材兴辰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津市北辰区土地整理中心债权 标的基本情况:2018年至 2022年期间,天津建材集团及所属企业 天津市天材兴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材兴辰”)共有五宗土地被北辰土整收储,收储款合计152,031.29万元。截至目前,五宗土地收储款均已超过付款期限,已收回64,913.16万元,欠款合计87118.13万元。 单位:万元
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未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依据《民法典》约定,债权转让仅需通知债务人,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 (二)评估和定价情况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24]第19097号天津建材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中铭评报字[2024]第 19098号天材兴辰评估报告,以2024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天津建材及天材 兴辰标的债权进行了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津建材委估债权资产账面价值 680,493,300.00 元,评估价 688,730,420.00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 8,237,120.00元,增值率为1.21%。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材兴辰委估债权资产账面价值180,626,391.00 元,评估价值 182,450,900.00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 1,824,509.00元,增值率为1.01%。 本次交易价格以应收账款债权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故首次公开挂 牌底价不低于871,181,320元。 本次债权转让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目前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亦或最终交易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照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安排及授权情况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按照相关方案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相关 的全部事项: 1、对接产权交易机构办理挂牌手续、与意向受让方沟通、签署具体 的交易合同、办理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等手续。 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全权 负责办理和本次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完成之 日止。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及 最终成交价格暂未确定,交易产生的具体损益及对公司业绩影响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尽快实现债权的变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独立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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