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605228):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2:51:16 中财网
原标题:神通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5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8月 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年 8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析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4年度 1-6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反映了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暂缓授予部分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拟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2)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暂缓部分授予日为 2024年 8月 27日,并同意符合授予条件的 2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24年 8月 27日,并向符合条件的 12名激励对象授予 223.00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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