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庚星股份(600753):庚星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2:51:45 中财网

原标题:庚星股份:庚星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53 公司简称:庚星股份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虞丽新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虞丽新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2023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与关联方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存在大额逾期现象,就该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评估,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1-6月,公司与关联方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因关联交易形成新的大额逾期账款。截止2024年6月30日逾期应收账款5974万元,截止8月20号已收回其中1481万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计提 1%的坏账准备是否合理,本人同样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依据。

故无法对公司半年度报告做出承诺。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赵晨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明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雯瑶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1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公司、公司、母公司、庚星股份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控股股东、中庚集团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浙江海歆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星庚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星庚上海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星庚福州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星庚石化星庚(宁波)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星庚凯润宁波星庚凯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敏声武汉敏声新技术有限公司
共青城星泰共青城星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庚星上海庚星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庚云上海庚云能源有限公司
福州庚星福州庚星能源有限公司
庚云互通上海庚云互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伟天腾达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伟中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南鹰上海南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杭州庚星杭州庚星能源有限公司
福建庚云福建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瑞善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
中审众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庚星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GEN-S POWER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GSP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晨晨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秀新彭东冉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号中庚环球创意 中心1号楼33层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号中庚环球创意 中心1号楼33层
电话021-33887076021-33887076
传真021-33887073021-3388707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壶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1 号研发楼306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公司成立时,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民权县府后街22号”; 2013年8月,注册地址变更为“河南省商丘市淮阳区神火大道99 号悦华大酒店25层”; 2015年10月,注册地址变更为“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路东段 南侧盛世名门三号楼1单元1002室”; 2016年2月,注册地址变更为“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99 号悦华大酒店25层”; 2019年5月,注册地址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壶 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1号研发楼306”。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号中庚环球创意中心1号楼33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1102
公司网址https://www.gengstar.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庚星股份600753东方银星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23,438,081.95209,413,828.236.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88,380.57-19,741,174.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35,877,923.59-19,635,716.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33,822.7678,013,805.94-115.3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0,875,538.89235,643,065.60-14.75
总资产358,525,754.04460,498,849.23-22.14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9-0.0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9-0.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6-0.0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76-7.14减少9.62个百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44-7.10减少9.34个百 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部分-72,250.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 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10,0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 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 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 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 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 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 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25,734.7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0,709.08个税手续费返还
减:所得税影响额-236,818.9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710,456.98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仍为煤炭(含焦炭)等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并推动战略转型相关工作逐步落实,包括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充电智慧平台开发与充电运营服务筹备等。

公司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是基于已建立的评审系统,筛选出处于大宗商品产业链核心地位、在细分市场具有长期竞争优势的企业作为战略合作方,并为战略合作方及其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为:先期依托股东与战略合作方提供的优质场地,投建运营充电场站,基于智慧充电平台聚合的信息数据,打造多种服务业态共生的充电产业服务生态圈,致力于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充、换、检、修、汽车美容等”全方位、一体化的“车服务”,获取运营收入。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1、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
2024年以来,煤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煤炭安全生产压力凸显。2月,《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公布,确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22.7亿吨,同比下降1.7%。对于炼焦煤,在供给端,受山西查超产、安监严格等影响,2024年上半年炼焦煤供给有所收缩。在需求端,炼焦煤的下游主要是钢铁行业,而钢铁行业的下游需求主要来自于房地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上半年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69.68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2.0%。其中,住宅施工面积 48.74亿平方米,同比下降 12.5%。房地产市场的需求萎缩导致钢铁需求不足,进而带动对于炼焦煤的需求下降。2024年上半年炼焦煤价格震荡下行,一季度价格持续下行,进入二季度后,市场整体需求有所回升,到4月中旬后,炼焦煤价格开始逐步走强,但炼焦煤价格2024年上半年整体仍处于震荡下行区间。

2、新能源充电桩行业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也在快速增加。根据公安部数据,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汽车保有量为3.45亿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2472万辆,我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汽车总保有量的7.18%。今年上半年,汽车行业迎来了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支持。3月底,商务部等14部门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速淘汰。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降低了购车的门槛和综合购车成本。根据乘联会数据,2024年上半年我国狭义乘用车销量为984.1万辆,相比于去年同期增长3.3%。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411.1万辆,相比于去年同期增长33.1%,2024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突破40%,渗透率继续向上提升。

充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重要的基础配套,车主在从传统的燃油车转向新能源汽车时,充电是否快速、便利是其是否选择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指标之一。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行业在经历了早年由补贴与政策推动的时期后,当前充电运营企业更加从消费者角度出发,以提供更加快速、优质、安全的充电体验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2023年1月,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共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新能源占比力争到 80%,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试点期为2023-2025年。布局更加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提供更加优质的充电服务是新能源汽车行业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随着近年来国产新能源品牌的强势崛起,国内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正在变得越来越高,特别是在部分一线和强二线城市,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已接近或突破 50%。新能源汽车的热销与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与保有量的逐步攀升也将持续催生出更加多元、更高要求的充电服务需求。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产业链优势
公司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集中于焦煤、焦炭等“黑色系”煤化工相关品种。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各战略合作方保持长期合作关系,通过不断地探索和改进,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产业供应链条,能够为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核心企业在需求供应两端的响应能力,降低交易成本,加速产业链内周转,实现合作共赢。

(二)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积极调动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始终将团队建设与员工成长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工作之一。公司努力完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根据战略目标动态调整,进一步增强团队凝聚力,激发员工创造力,倡导实现自我价值,与公司共同成长。

(三)资源整合优势
充电桩投建高度依赖于场地、电网容量、工程管理经验等,中庚集团具有多年地产行业投拓、工程管理经验,自有物业及场地资源丰富,其积累的地产、酒店战略伙伴资源能够实现与公司充电业务的协同合作,有助于公司快速锁定场地资源,加快项目建设与投入运营的进度。公司借助中庚集团自有/管理物业规模,以及多年积累的地产行业投拓、项目管理经验、战略合作资源,切入新能源电动汽车公用充电领域,并逐步深化战略转型。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在主营业务方面,公司业务仍然聚焦于焦煤、焦炭等“黑色系”煤化工相关品种。依托专业团队在煤化工行业的多年深耕经营、利用渠道优势,整合行业优质资源,为核心客户提供多样化的合作模式。2024年上半年受炼焦煤价格下降、下游有效需求不足等市场因素影响,公司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规模有所下降。2024年 1-6月,公司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3,374,136.79元,同比增加1.89%。

在战略转型方面,公司紧密围绕“双碳”产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坚持公司作为“双碳”服务运营商的战略定位,稳步推进公司从传统旧能源向新能源逐步转型。当前公司充电运营场站已在上海、福州、杭州、漳州和泉州等地开业运营,公司充电场站通过精细化管理、持续推出的特色活动,不断提升庚星能源品牌形象,报告期内,公司充电枪利用率持续提升,公司旗下充电运营品牌“微储充”用户注册数也持续攀升。该业务尚处于有序推进阶段,2024年1-6月,公司充电运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782,108.33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38%。

综上,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438,081.95元,同比增加6.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88,380.5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847,206.01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23,438,081.95209,413,828.236.70
营业成本222,027,880.12205,621,837.817.98
销售费用10,567,128.412,282,801.46362.90
管理费用22,165,879.4119,243,340.4015.19
财务费用1,606,463.53-150,985.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33,822.7678,013,805.94-115.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60,041.75-21,853,628.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7,615.61-12,993,420.50-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成本与上年同期未发生重大变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充电桩业务运营需要,人员工资等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业务转型,充电桩业务人员增加导致人力成本、办公租赁等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充电桩业务租入的场地确认的租赁负债对应的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充电桩业务开展导致人员工资、办公租赁等各项成本、费用上升,同时本期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宁波星庚以现金收购星庚凯润少数股东股权支付收购股权款,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2,157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星庚凯润向少数股东宁波中凯润分红,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1,299.34万元。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 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 资金14,927,678.574.1638,533,927.478.37-61.26主要系本期公司业 务转型,资金持续投 入
应收 票据2,813,886.920.7827,000,000.005.86-89.58主要系期初存在较 多已背书未到期、已 贴现未到期的中小 银行承兑票据
应收 款项 融资11,116.770.009,000,000.001.95-99.88主要系本期收到银 行承兑汇票减少
预付 款项25,997,847.387.25255,669.570.0610,068.53主要系预付采购款, 供应商尚未发货
存货2,029,623.190.5727,221,151.375.91-92.54主要系期初发出商 品本期已完成结算
其他 流动 资产9,457,316.152.646,415,805.061.3947.41主要为新业务持续 开展,进项税留抵增 多
固定 资产40,770,695.0611.3725,840,002.025.6157.78主要系本期新增充 电场站资产
在建 工程3,221,351.190.905,059,661.361.10-36.33主要系期初充电桩 业务投建在本期转 固定资产
短期 借款2,002,375.000.5612,002,375.002.61-83.32主要系期初已贴现 未终止确认的中小 银行票据到期终止 确认
合同 负债5,084,849.421.4228,128,768.426.11-81.92主要系大宗业务收 到的预收款项减少
应付 职工 薪酬2,546,417.400.714,189,197.670.91-39.21主要系期末尚未发 放的人工费用减少 所致。
应交 税费736,337.870.219,539,646.392.07-92.28主要系上年四季度 税金在本期已缴纳
预计 负债388,733.440.11--100.00报告期对未决诉讼 进行了合理预计
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共青城星泰、星庚石化已完成工商注销手续,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9日、2024年4月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等相关公告。

2、报告期内,武汉敏声继续实施战略轮融资,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持股比例降至2.02%(最终以实际工商变更为准)。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 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持股比 例(%)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宁波 星庚供应链管 理4,000.0010029,138.037,983.7214,947.83-28.19
星庚 凯润供应链管 理5,000.001005,598.445,544.480.96-21.25
上海 星庚供应链管 理1,000.001002,551.11-928.446,388.62-181.48
上海 庚星充电桩3,000.001009,516.55-2,738.62644.24-2,195.44
武汉 敏声集成电路 芯片研发、 制造与销 售2,321.002.0266,407.1348,713.89678.36-13,102.56

(二)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主要包括焦煤、焦炭等黑色系大宗商品,易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经济周期性波动将直接影响房地产、钢铁等产业的产量,间接影响上游原材料的消耗量,进而影响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的需求,以及上游大宗商品的价格。当前国际局势动荡,国内经济增长开启新旧动能切换,整体需求放缓,经济复苏压力加大,下游客户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及客户所在的煤炭、钢铁行业是较为典型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在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安全、环保政策趋严,上下游企业出现限产、停产情况。对公司客户的需求将造成极大冲击。随着国家对环保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地方政府加大政策出台的速度与力度,若公司客户、供应商无法符合国家对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减少排放的要求,其产能、需求都将面临不确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在业务开展期间,公司与客户及供应商之间的交易会产生较多的往来款项,且可能存在交易金额较大的赊销交易。本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 131,259,691.42元,占期末总资产比例为 36.61%,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存在合作方履约困难的情况,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足额收回应收账款,公司会面临坏账损失和流动资金短缺的风险,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4、未来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达预期的风险
目前部分消费者在选择新能源汽车时还会因为续航和充电的便捷性有所顾虑,2023年我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已经超过 35%,但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增速相较于前几年有所放缓,且纯电车型增速开始放缓。面对宏观经济、行业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增长缓慢的风险。

5、转型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仍处于传统行业,与目前尝试转型的领域存在较大差异,面临跨行业经营管理以及资源整合的巨大挑战。报告期内,公司虽已在新能源充电运营领域取得一定进展,但未来实际经营中仍会面临诸如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出现转型未达预期导致投资亏损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会议决议
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4年 3月 22 日www.sse.com.cn2024年3月23日详见股东大会情 况说明1
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2024年 5月 20 日www.sse.com.cn2024年5月21日详见股东大会情 况说明2
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4年 6月 24 日www.sse.com.cn2024年6月25日详见股东大会情 况说明3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审议未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情况的议案》及《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未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赵晨晨董事长、董事选举
梁衍锋董事长、董事离任
倪建达董事离任
汤永庐董事离任
徐红星董事离任
杜继国董事离任
封松林独立董事离任
张立萃独立董事离任
张秀秀独立董事离任
吴国监事会主席、监事离任
徐鹏董事选举
蒋彬彬董事选举
雷安华董事选举
张燕董事选举
王锡伟独立董事选举
虞丽新独立董事选举
黄国云监事选举
孙将华独立董事选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赵晨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等相关公告。

2、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歆自行召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经审议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发生变更,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等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赵晨晨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4、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孙将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等相关公告。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 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并推动向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转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未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 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 间是否 有履 行期 限承 诺 期 限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收购 报告 书或 权益 变动 报告 书中 所作 承诺解决 同业 竞争中庚 集团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东方银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或可能 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2017 年 4月6日长 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 关联 交易中庚 集团 /梁 衍锋尽量避免与东方银星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 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会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 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东方银星《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 保护东方银星及东方银星其他股东的利益。2017 年 4月6日长 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浙江 海歆 /钟 仁海(一)人员独立:1、不通过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以外的方式影响上市公 司人事任免;2、不通过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以外的方式限制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在上市公司任职的人员履行职责;3、 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在本人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4、保证不向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金或者其他报酬;5、保证不会无偿要求上 市公司人员为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服务;6、保证上市公司的劳 动、人事、社会保障制度、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 (二)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与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的资产产权上明确界定并划清;2、保证不会发生干预上市公司资产管理2024 年 3月 20 日长 期不适用不适用
   以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3、保证不会与上市公 司共用主要机器设备、厂房、专利、非专利技术、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 系统等。 (三)业务独立:1、保证不会与上市公司进行同业竞争;2、保证不会与 上市公司进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3、保证不会无偿或者以明显不公平 的条件要求上市公司为其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4、保证上市公 司提供产品服务、业务运营等环节不依赖于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5、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于本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系统、辅助经营 系统和配套设施;6、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7、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对外 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形成了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实行经营管理独立核 算、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 (四)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独立 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 策;2、保证不会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 户并进行收支结算,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3、保证 不会将上市公司资金以任何方式存入本人/本公司及关联方控制的账户; 4、保证不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6、保证不会要求上市公司为本人/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五)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独立建立其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经 营管理机构,并保证该等机构独立行使各自的职权,保证不会通过行使提 案权、表决权以外的方式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机构行使职权进行 限制或者施加其他不正当影响;2、保证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与本人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经营机构不存在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3、保 证不会与上市公司共用机构。 本公司/本人承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间 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解决 同业 竞争浙江 海歆 /钟 仁海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未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 公司经营相同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2、本公司/本人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权益变动完 成后,本公司/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 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本公司/本人保证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自 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同类的业务。 4、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函为有 效之承诺。2024 年 3月 20 日长 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 关联 交易浙江 海歆 /钟 仁海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其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 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将遵循市 场交易的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本公司/本人保证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 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 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3、本公司/本人将促使本公司/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与上市公 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 东利益的关联交易。2024 年 3月 20 日长 期不适用不适用
与再 融资 相关 的承 诺其他中庚 集团 /梁 衍锋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补充承诺; 3、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 投资者的补偿责任。2020 年 7月 31 日长 期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 限售中庚 集团 /梁 衍锋此次认购的公司股份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 届满后减持股份时,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定。自非公 开发行 结束之 日起36 个 月 内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 董 事、 高级 管理 人员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2020 年 7月 31 日长 期不适用不适用
注:报告期内,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庚集团所持公司股份79,929,600股(66,662,425股无限售流通股及13,267,175股限售流通股)被公开司法处置(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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