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激光(603607):京华激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伟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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