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60105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7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号金隅大厦 B座 16层 1608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 2024年 8月 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久超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艾久超先生、祝瑞敏女士、宋永辉女士、刘力一先生现场参会,刘俊勇先生、黄进先生、华民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 3名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运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且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事前审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拟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7元(含税)。截至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总股本 3,243,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9,991,0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且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事前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魏先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魏先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毅先生原为公司财务总监,本次聘任后,张毅先生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展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展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8日 附件: 魏先锋先生、张毅先生、展江先生简历 魏先锋先生简历 魏先锋先生,1969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武汉外国语学校、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业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先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魏先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张毅先生简历 张毅先生,1978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百川金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兼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财务总监兼信达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信达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信达证券(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2024年4月至今任信达证券(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张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展江先生简历 展江先生,1971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业务总监,2023年3月至今任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展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展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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