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恒通(301428):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4-046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纪恒通”)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 26.3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49,966,675.45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3,681,225.18元,实际到账金额为 599,966,675.45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5月 12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年 5月 1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第 604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结余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8,148.2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公司于 2022年 7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并于 2022年 8月 9日经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要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年 5月 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车主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026.83万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028.13万元(不含税金额),共计 16,054.9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6,054.96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6月 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7日在巨潮资讯月 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 5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 2024年 5月 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6月 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年 6月 26日召开了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4年 5月 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截至 2024年6月 30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投资完成,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流 公司于 2023年 6月 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年 6月 26日召开了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首发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6,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4年 3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2,500.00万元,不超过 5,0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相应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万元,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75,6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07%,最高成交价 27.69元/股,最低成交价 26.45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 10,191,835.9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因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与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间隔较短,同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调整后,前述募投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4年 12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使用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8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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