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化学(600800):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3:26:18 中财网
原标题:渤海化学: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等规则要求,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验资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4日,经中
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全国首批、天津市首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票据交易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多项会员资质。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30号
法定代表人:李杰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27H212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10316194XD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其中: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出资39341.48万元,占比39.34%;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出资7700.16万元,占比7.70%;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出
资7700.16万元,占比7.70%;天津大沽化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7700.16万元,占比7.70%;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6779.02万元,占比16.78%;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6779.02
万元,占比16.78%;天津渤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比4.00%。

业务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一是在制度建设方面。财务公司已建立科学严谨且符合该公司经
营管理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制度标准化建设方案,目前已订立制度共计206个。二是在风险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已建立了包含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在内的
统一风险管理体系;在确保面临的主要风险可以得到识别的基础
上,该公司风险管理能够覆盖其各项管理、业务活动;该公司以
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监测体系和报告体系等体系性
建设工作为框架,开展各项风险管理工作。财务公司为有效防范
经营风险,基于自身风险偏好,制定了风险管理策略,针对不同
类型的风险,采取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转移、风险规避、
风险补偿等单一或组合策略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三是在日常风
险监控方面。在日常工作中,财务公司按照季度、月度以及每个
自然日三个频度重点关注自身风险监控指标,具体关注的主要指
标分别为,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贷款比例、集团外负债总
额、票据承兑余额、不良资产率、不良贷款率、贷款拨备率、投
资比例等重要经营和监管指标。

财务公司已建立了完备的三会一层治理体系,形成前中后台
协作制衡的管理架构。多年来,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的监督指导下,该公司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坚持合规引
领,建立了科学严谨的制度体系与持续稳健经营工作氛围。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治理
财务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已设
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核心的“三会一层”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该公司董事会下设五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
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
提名委员会。

财务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对公司经营发
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定期对
发展战略进行评估与审议,确保该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情况和市
场环境变化相适应;(3)审议该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提出意见或建议;(4)审议应由董事会决定的该公司对外投资事
项;(5)审议该公司重大股权变动、重组、合并、分立、解散等
的方案;(6)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财务公司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拟订高级管理人员经
营业绩考核与薪酬制度;(2)拟订总经理任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
效目标;(3)拟订总经理的考核、奖惩建议和薪酬分配方案;
(4)审议总经理拟订的副总经理考核、奖惩建议和薪酬分配方案; (5)拟订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激励方案,职务消费及福利等制度; (6)拟订与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相配套的约束机制,拟订薪酬扣减、
追索扣回等制度,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等;
(7)听取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报告;(8)审议应由董事会批准
的员工工资分配管理政策、激励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向董事会
提出意见建议;(9)审议工资总额预算和清算方案,向董事会提
出意见建议;(10)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财务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指导公司内部
控制机制建设;(2)提出聘请和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协调
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3)审核该公司的财
务信息、财务报告及其披露,并对其发表意见,且应考虑在该等
财务信息中反映的任何重大或不寻常事项,以及适当考虑任何由
公司会计及财务人员、内控负责人员或外部审计机构提出的事项;
(4)审查该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方面的设计或执行中存在的
重大不足或缺陷,保证其健全性和有效性,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
建议;(5)负责该公司的年度审计相关工作,监督该公司内部审
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查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并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监督审计结果的整改和落实;(6)审核内部审计
章程等重要制度和报告、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指导、
考核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7)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监督该公司流
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
险等的控制情况;(2)对该公司风险偏好、授信政策、各类风险
管理政策、业务运营合法合规、风险管理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等
情况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等;(3)制定该公司总体风险管理目标、风险管理政策;(4)规
定用于该公司风险管理的战略结构和资源,并使之与公司风险管
理政策相兼容;(5)对该公司资产风险分类结果进行认定;(6)
对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业务制度和流程进行监督、审查,并向
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7)定期听取经营层的风险管理报告,
监控关键风险指标,对重大风险事项提出缓释的意见建议;(8)
研究确定根据监管要求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其他议案;(9)董事
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财务公司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研究审议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聘标准、程序、方法及管理制度,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物色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初步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及条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背景调查、政治审查和德才
表现考察,向董事会提出选聘建议;(3)对试用期满的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考察并向董事会提出考察意见;(4)根据业绩考核结果,
向董事会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聘任或解聘的建议;(5)董事会
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金融部主要负责制定和落实财务公司信贷、同业等金融
业务发展规划和业务开展计划;受理成员单位日常信贷需求并落
实贷款三查;组织推动成员单位搭建集团司库体系建设;搭建同
业业务渠道,开展同业准入和同业授信,办理同业拆借、同业投
资、票据交易、跨境人民币以及外币等各类金融市场业务。

风险合规部主要负责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内控体系及数
据治理体系建设;负责识别、计量、评估、监测、预警、控制或缓释 财务公司全面风险。 计划财务部负责开展财务公司结算业务、资产管理、财务预算与 决算工作、税务管理与税务筹划、资金头寸管理与安排、以及定价体 系制定。 信息科技部负责财务公司科技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审查和全生命 周期的管理和实施;各项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财务公司网络和信息 安全管理;对外部技术和设备供应商的资质和服务评审,组织做好外 包管理工作;信息科技风险的排查评估和整改落实;以及各职能部门 信息科技服务和技术支持。 稽核审计部负责制定并完善财务公司内部审计体系,建立健全内 部审计章程和管理制度;编制并落实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会计 统计、信息系统、绩效薪酬、监管检查整改等领域的稽核检查和内部 审计,并督促改善;负责对财务公司重点项目的决策和实施程序,进 行全过程监督。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做好财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推进 “三会一层”的不断优化和完善;组织开展公司党务工作、人力资源 管理工作、文件收发及档案管理工作、以及公司安全管理等各项后勤 管理工作。 2、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风险
合规部和稽核审计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公司金融部根据已开展的各项金融业务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操作规程和风
险防范监控机制。财务公司各职能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财务公司各项金融业务涉及的相关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1)建立结算业务内控制度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
度,制定了《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资金账户管理办法》《存款管理办法》《网上银行密钥管理办法》等业务制度及各项业务操作流程、规范集团成员单位申请财务公司网银密钥操作规程,明确各项结算和存款业务的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2)保障企业资金安全
在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及时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
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录财务公司网银系统
提交指令或通过向财务公司柜台直接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结算条线设有经办岗、复核岗,账户管理岗,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账户管理高效安全。为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法人章交予不同人员进行保管。

2、信贷业务控制
(1)建立信贷业务内控制度
为有效控制信贷业务风险,财务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理办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及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的规定,制定了包括《信用评级实施细则》《综合授信管理制度》《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制度》《电子商业汇票贴现管理办法》《电票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再贴现业务管理管理办法》《银团贷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2)严格实施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机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制度及审贷分离
的贷款审查审核程序,信贷业务流程清晰,职责权限明确,审查审批程序完善,相关制度能够得到严格执行。财务公司遵循审慎授信原则,为开展授信业务的成员企业进行统一授信管理,将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内外业务均纳入综合授信统一管理。

(3)贷后检查
公司金融部负责财务公司授信业务以及投资业务的贷后检查工
作。对于授信业务首先通过对第一还款来源人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第一还款来源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及融资数量和渠道变化等状况,掌握各种影响第一还款来源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其次,对第二还款来源人也同步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再次,对于投资业务进行底层资产穿透式分析;最后,按照季度频度,依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第1号)《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新风险分类办法履行信贷资产和投资资产五级分类认定程序。

3、内部控制
财务公司现有制度体系比较健全,覆盖范围包含了现有的经营和
管理活动;内部控制环境较为良好,风险管理体系适应该公司经营发
展现状,能够涵盖各项风险类别;具备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覆盖各项管理和业务活动的制度、流程体系。

财务公司稽核内审部实行垂直管理体系,每季度定期向董事会及
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同时,稽核内审部对该公司内部控制、资产风险分类情况以及风险管理情况也同步开展评价工作。

4、信息系统控制
为保证财务公司的安全、稳健、高效运作,该公司制定了《信息
系统内控管理办法》、《信息系统用户和权限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网络和信息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等,并引进了化工行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软件开发商和监管当局认可的统一监管报送平台系统开发商,涵盖了该公司信贷、结算、财务核算及监管统计各信息系统模块。

财务公司的核心系统具备完善的风险管控流程,为风险管理和内
部控制提供了数据分析基础和决策支持。风险管控主要体现事前风险规避、事中风险审批、事后风险监控。该公司核心系统能够对其结算业务、信贷业务、资金业务等关键业务风险点进行自动识别及控制。

财务公司风险控制贯穿在各部门、岗位、操作环节,对核心系统
的职能权限、操作规程、网络安全和日志数据都有严格的控制,对操作环节、系统环节、决策环节等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监控。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该
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该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有效先进的风险管理手段,使公司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目前财务公司开展了存款、资金结算与收付、短期贷款、中长贷
款、银团流贷、票据贴现、票据承兑、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再贴现、同业拆借等业务种类。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74,528.26万元,
负债总额422,373.3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52,154.93万元;2024
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747.22万元,净利润4,378.81万元,2024
年6月底吸收存款407,959.83万元,发放贷款余额298,703.90万元。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
管指标均在合理的范围内,不存在重大风险。


序号监管指标原银保监 监控要求财务公司 (2024年 6月末)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原银保监的最低监管要求≧10.5%31.93%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25%75.92%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80%57.67%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100%0.00%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15%8.18%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倍300% ≦19.54%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100%28.81%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10%2.36%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70%4.9%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20% ≦0.16%
(四)本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8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0元。

本公司作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要下属公司,
资产情况优良、资信情况良好,是财务公司重点发展的战略合作
伙伴。针对即将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本公司制定了风
险处置预案,进一步保证了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
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原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
公司的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
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存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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