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监事会决议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共 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大宝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 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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