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301357):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4-040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8月 16日通过现场、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 8月 27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跃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 3人,董事赵彤、郭澳、吴韬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所形成的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具体制定的制度如下: 3.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2《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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