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华致酒行(300755):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接受关联担保事项变更部分关联担保方
证券代码:300755 证券简称:华致酒行 公告编号:2024-037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接受关联担保事项 变更部分关联担保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调整情况概述 1.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致酒行”)于 2024年 4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左家塘支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 12个月;公司拟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 12个月。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0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接受关联担保事项变更部分关联担保方的议案》。根据公司最新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拟对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左家塘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关联担保方进行变更,原关联担保方湖南金东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东”)、吴向东、唐莉变更为湖南金东、华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集团”);拟对公司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关联担保方进行变更,原关联担保方华泽集团、吴向东变更为华泽集团。具体情况如下:
2.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可循环使用。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3.湖南金东、华泽集团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左家塘支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泽集团为公司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事项均构成关联担保。 上述关联方本次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7.2.17条,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湖南金东
1.保证人:湖南金东/华泽集团 2.债权人: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左家塘支行 (2)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延迟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范围等以银行与公司最终签订的书面文件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方华泽集团、湖南金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是银行对企业的要求,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也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条件,对公司日常经营提供了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担保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了便利,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华泽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442,356.60元。 除此之外,未与关联方湖南金东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接受关联担保事项变更部分关联担保方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八、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部分关联担保方进行变更,是为了更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对满足公司融资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关联方本次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变更部分关联担保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十、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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