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300055):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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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3:41:2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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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万邦达: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
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
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北京
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
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5 号)同意,北京
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653,846股,发行价格为 10.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8,990,383.02元,扣除此前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 5,000,000.00 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 343,990,383.02元,扣除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028,301.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1,962,081.13元。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01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
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历经 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修订。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本公司《管理办法》,2023年 2月 14日公司与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协议规定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应当及时通知该
证券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
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资金用途 |
1 | 北京万邦达
环保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北
京城市副中
心支行 | 3005190947 | 343,990,383.02 | 吉林化工园
区绿色循环
经济 资源综
合利用 项目
(一期) |
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 号 | 2024年 6月末 | 存储方式 |
上海银行北京城市
副中心支行 | 3005190947 | 23,665,105.68 | 活 期 |
合计 | | 23,665,105.68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况。
北京
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41,962,081.1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64,620.00 |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9,770,241.18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
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
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
吉林化工园区绿色循
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
项目(一期) | | 341,962,081.13 | 341,962,081.13 | 3,064,620.00 | 319,770,241.18 | 93.51% | 2023年 10月 31日 | -14,169,369.83 | -24,402,905.22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41,962,081.13 | 341,962,081.13 | 3,064,620.00 | 319,770,241.18 | -- | -- | -14,169,369.83 | -24,402,905.22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
无 | |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341,962,081.13 | 341,962,081.13 | 3,064,620.00 | 319,770,241.18 | -- | -- | -14,169,369.83 | -24,402,905.22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
划进度、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含“是否
”
达到预计效益选择
“不适用”的原因) | 募投项目包含“丙烯腈含氰废水预处理装置”及“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装置”两个子项目,募投项目整体的建设期为 2021年至 2023年,期间受外部环境影响,建设进度有所延后。“丙烯腈含氰废水预处理装置”子项
目于 2023年 10月开始试运营,截止目前实现的效益系试运营的效益,受市场竞争及经济变动等因素影响,试运行期间的处置价格存在一定下调。“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装置”子项目尚在进行联动调试,已实现内部排
水,暂未对外运行。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 2023年 3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30,263.25 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 202.83 万元,共计 30,466.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3月 13日置换完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783 号”《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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