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纳智能(301129):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0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8月8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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