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联众(300096):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3:46:32 中财网
原标题:ST易联众: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4-042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因业务经营需要,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厦门易联众易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科技”)发生采购和销售等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易方科技最近连续12个月内已签订和拟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累计金额为323.86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93%。

2.关联关系说明
易方科技大股东为厦门好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是医药”),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曦先生可以对好是医药施加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和第7.2.6条之规定,易方科技属于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易方科技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易联众易方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德明
注册资本:1,608.187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2XPE507A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A之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厦门好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0.4182%;丁德明持股21.7636%;易联众民生(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5.5455%;厦门易方众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北京圆信研医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北京上易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2727%。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度,易方科技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534,798.24元,净利润为-8,012,402.9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易方科技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608,604.84元,净资产为-4,554,541.20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易方科技大股东为好是医药,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曦先生可以对好是医药施加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和第7.2.6条之规定,易方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易方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易方科技最近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

交易主体交易对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元)合同签订时间
易联众云联(厦门) 科技有限公司易方科技销售:人事代理服 务8,500.002023年12月8日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易方科技销售:IAAS基础服 务40,000.002024年1月1日
  销售:房屋租赁302,554.262024年1月1日
易联众民生(厦门)科 技有限公司易方科技采购:技术服务1,311,136.332024年1月12日
  销售:短消息服务2,000.042024年1月1日
  采购:技术开发及 服务261,250.002024年6月26日
  采购:技术开发及 服务379,755.002024年7月26日
  采购:技术开发及 服务933,445.00拟签订
合计3,238,640.63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易方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易方科技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3.32万元。

七、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易方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全体董事无异议通过本议案。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易方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同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监事无异议通过本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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