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精工(301072):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3:51:07 中财网
原标题:中捷精工:关于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72 证券简称:中捷精工 公告编号:2024-055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陆奕先生以及杨惠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内容变动,公司监事陆奕先生以及杨惠斌先生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从事其他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奕先生通过无锡东明天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杨惠斌先生通过无锡东明天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陆奕先生以及杨惠斌先生在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监事会主席及非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监事会对陆奕先生以及杨惠斌先生任期内的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对其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陆奕先生以及杨惠斌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补选出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陆奕先生以及杨惠斌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相关职责。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曹新红先生以及陈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曹新红,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初中学历。历任公司生产副经理、表面处理事业部生产副经理职务、表面处理事业部经理职务,2024年8月至今担任表面处理工厂生产经理职务。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曹新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曹新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芬,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历任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物料采购专员、公司销售运营助理,2024年5月至今任职公司销售运营主管。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陈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芬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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