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300245):海南常盛天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存续期限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3:51:26 中财网
原标题:天玑科技:关于海南常盛天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存续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合伙企业概述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玑科技”)于 2019年 9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海南常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海南常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常盛”)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海南常盛天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盛天科”),认缴出资总额 5亿元。常盛天科存续期限为 5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9月 24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二、关于延长合伙企业存续期限的情况
常盛天科原存续期限将于 2024年 10月 12日到期,为实现合伙企业投资收益和合伙人利益最大化,创造更好的项目退出窗口,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常盛天科存续期限等事项进行如下变更:
1、同意延长常盛天科的存续期限至 2025年 10月 12日(即存续期限由 5年延长至 6年),各合伙人的原投资金额、投资比例保持不变,并签署合伙企业相关文件;
2、对于原《合伙协议》第二十七条中的常盛天科重点投资领域进行扩充: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重点投资领域为 IT行业及其他国家大力鼓励支持发展的行业,重点关注 5G、云、大数据、人工智能及人工智能应用产业等符合天玑科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给予天玑科技公司于资本市场表现赋能并有利于天玑科技产生正向协同或联动的标的资产。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以下投资: (2) 合伙企业不得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3) 合伙企业将不得在二级市场上以获取短期差价为目的投资性买卖上市股票;
(4) 合伙企业不得投资于期货、不得投资于房地产及国家政策限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行业;
(5) 未经决策委员会同意,合伙企业不得举借融资性债务;
(6) 合伙企业不得从事担保业务。
全体合伙人同意根据上述变更对常盛天科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作出对应变更,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常盛办理相关行政手续。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常盛天科存续期限符合其实际运作情况,有利于寻求更加合适的时机和方式退出已投项目,保障项目的投资利益最大化。本次延长常盛天科存续期限,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积极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密切关注常盛天科的管理及投后管理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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