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智能(30145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4:00:55 中财网
原标题:盘古智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盘古智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1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0,21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2,513,356.7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7,700,643.2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3)第030022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盘古润滑·液压系统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产项目40,000.0040,000.00
2盘古智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10,000.001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
 合计75,000.0075,000.0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7,700,643.29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700,643.29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已累计使用15,000.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38,770.06万元(不含利息、手续费等)。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取得的超募资金总额为53,770.06万元,本次拟使用16,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6%。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承诺如下:
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使用 16,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6%。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16,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