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智能(30150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将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智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427.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73.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57.26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515.8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1月 30日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2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暂未使用的余额为 23,257.19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257.19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5,00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注 2:2024年 5月 23日,公司在工商银行常州潞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50929000666618)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产生销户利息收入金额为14,112.18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4年2月7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分别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子公司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尔福”)及东吴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宿迁”)及东吴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345.16万元,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605.1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790.1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具体《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华阳宿迁为“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实施地点泗洪县泗洪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西侧双洋路南侧,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华阳宿迁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该募投项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江苏德尔福增资及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部(公告编号:2024-00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华阳宿迁为“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实施地点泗洪县泗洪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西侧双洋路南侧,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华阳宿迁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该募投项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江苏德尔福增资及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部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为23,257.19万元,其中闲置资金经批准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5,000.00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257.19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阳智能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委托理财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 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8日 附表 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分别由13,885.50万元和5,000.00万元调整为13,424.31万元和0万元,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不变,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 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