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祥科技(30118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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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4:11:1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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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万祥科技: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 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 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万祥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哲 | 联系电话:0512-62938168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虎 | 联系电话:0512-6293816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拟于 2024年下半年进行现场检
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2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不存在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拟下半年进行 | (2)培训日期 | 计划下半年度组织培训工作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公司 2024年上半年
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
滑 39.64%,波动较
大 | 向发行人财务总监了
解经营业绩出现变化
的原因;督促发行人
做好相应信息披露工
作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事项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对本项目发行人或因本项目对保荐机
构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不适用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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