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境(300140):《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8月)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4:21:49 中财网
原标题:节能环境:《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8月)

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已于2024年8月办理完
成回购注销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 15,605,570股股
票,公司注册资本随之发生变动,股份总数从3,114,672,586股变更
为3,099,067,01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114,672,586元人民币变更
为3,099,067,016元人民币,现拟根据最新情况调整注册资本。

同时,为进一步落实董事会职权,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
制度,更好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有企业改革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职权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14,672,586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99,067,016元。
2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114,672,586股,均为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099,067,016股,均为普通股。
3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 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 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四) 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 公司的项目投资、资产经营、风险投 资、资产抵押和其他担保、购买和出 售资产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决定分公司的设立;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五)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六) 确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限 目标; (七)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八)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九)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方案; (十) 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 公司的项目投资、资产经营、对外捐 赠、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和其他担保、 购买和出售资产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设置,决定分公司的设立; (十二)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经营业 绩考核、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 拟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 的设立方案,确定其组成人员,并报 股东大会批准; (十七) 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 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十六)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七)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八) 拟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 的设立方案,确定其组成人员,并报 股东大会批准; (十九) 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 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第一百五十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董事 履职能力,加强董事对公司的了解, 除董事会会议外,董事会每年应当开 展至少四次走进基层的活动,董事应 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研,并提 出相关合理化建议。第一百五十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董事 履职能力,加强董事对公司的了解, 除董事会会议外,董事应对公司生产 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等进行现场调研,并提出相关合理 化建议。
5第一百六十一条 ……利润分配方 案、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 项不应采取通讯表决方式。第一百六十一条 ……利润分配方 案、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 项优先采取现场表决方式。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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