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晨环保(301273):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鹏举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56亿元)的 29.5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