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晨环保(301273):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万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4,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56亿元)的 29.56%。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年 9月 23日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