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001255):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4:31:28 中财网
原标题:博菲电气: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8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7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9,5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405.1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34.8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 9月 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16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 金额
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2023年 8月 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2023年 8月 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
银行账号账户性质
8110801012602522463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201000316396365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1204085029200276329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3304040160000803871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636860767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89040122000258794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4321678880130002092 58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注: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总计 28,805,424.5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9月 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 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2年 10月 1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01,682,200.00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868,681.15元。

经公司 2022年 10月 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1,682,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5,868,681.15元置换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75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22年 10月 31日将 107,550,881.15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 8月 19日,公司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 2,000万元。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除经批准的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7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3,134.83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78.7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未变更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672.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 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1)本半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 日期本半年度实 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年产 35,000吨轨道交通 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 料建设项目27,134.8327,134.833,878.7722,676.5483.572024年 12月 31日228.11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6,000.006,000.0005,995.5499.9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 33,134.8333,134.833,878.7728,672.0886.53 228.1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公司于 2023年 9月 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年 10月 10日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 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新增实 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公司需对募投项目进行合理规划与布局,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办理项 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建设厂房并安装调试新设备。因此,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合理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于 2024年 1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 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年产 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4年 1月调整为 2024年 12月 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公司 2022年 10月 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1,682,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 资金 5,868,681.15元置换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F11275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22年 10月 31日将 107,550,881.15 元募集资金转至公 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 2023年 8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 8月 19日,公司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4 年 6月 30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 2,000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除经批准的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的要求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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