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001255):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8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7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9,5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405.1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34.8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 9月 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16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 金额 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2023年 8月 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2023年 8月 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9月 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 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2年 10月 1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01,682,200.00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868,681.15元。 经公司 2022年 10月 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1,682,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5,868,681.15元置换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75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22年 10月 31日将 107,550,881.15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 8月 19日,公司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 2,000万元。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除经批准的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7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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