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山西高速(000755):2024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4:41:28 中财网

原标题:山西高速:2024年半年度报告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武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琼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和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仔细阅读并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山西高速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山西省国资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西国运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山西交控、交控集团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高速集团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路桥集团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榆和高速、榆和公司山西榆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平榆高速、平榆公司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太佳公司山西省太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交通工程公司山西榆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山西高速股票代码000755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山西三维、山西路桥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山西高速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anxi Hi-speed Group Co., 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武艺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王玉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B座10层
电话0351-7773587
传真0351-777359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759,976,726.69790,452,608.92812,439,428.04-6.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237,149,909.89246,557,124.58254,629,027.78-6.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235,920,927.07246,236,270.77246,236,270.77-4.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592,818,053.59614,240,823.68619,937,923.03-4.37%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6160.1680.1735-6.86%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6160.1680.1735-6.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4.69%5.29%5.23%-0.5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12,736,841,710.7312,744,199,475.0112,744,199,475.01-0.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元)5,122,802,035.114,951,681,084.044,951,681,084.043.46%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615.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 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12,985.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626,274.60 
减:所得税影响额409,660.94 
合计1,228,982.8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通过重组并购等方式获得经营性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高速公路管理与经营,通过提供高速公路通行服务并按照行业监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来回收投资、获取收益,同时对高速公路进行综合开发经营、保养维修和安全维护。收费高速公路具有投资回收期长、收益相对稳定的特点,通行费是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源。

公司旗下高速公路资产收费里程共计 163.935公里,主要系下属全资子公司:(1)山西榆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榆和高速,收费里程为 79.188公里,其中:山西省榆社至左权段高速公路收费里程40.52公里,山西省左权至和顺段高速公路收费里程为38.668公里。(2)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平榆高速,山西省平遥至榆社段收费里程为83.066公里。(3)山西省太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营的太佳黄河桥,收费里程为1.681公里。

公司所属收费公路与桥梁均是我省构建国家高速公路和省级高速公路“4纵15横33联”高速公路网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晋煤外运和拉动沿线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平榆高速西起汾平高速,东接和榆高速,沿途经过平遥、介休、祁县、武乡、榆社等五个县市,和榆高速与平榆高速公路终点相接,沿线经过榆社、左权、和顺三个县,两条高速公路是我省汾阳至河北邢台高速公路重要通道;太佳黄河桥东接太佳高速,西接陕西榆佳高速,是连接晋陕两省的重要桥梁。全资子公司山西榆和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积极拓展经营资质优势,培育并开展路段养护、机电等相关路域经济衍生业务,不断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资产业绩优良,现金流稳定。公司所辖平榆高速、榆和高速两条高速公路和太佳黄河桥是煤炭等能源货物运输主要通道,区域自然资源、文物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车流量大,属于我省经营性高速公路中的优质资产,单公里收费和盈利能力居于省内经营性高速公路前列,稳定的通行费收入,为公司带来较为稳定充裕的现金流,为未来稳健经营及后续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2.良好的运作平台和发展空间。公司作为山西省交通系统唯一上市公司,近年来经营业绩稳健、资产负债率合理、偿债能力较强,主体信用评级 AA+,有着得天独厚的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省内交通领域大型国有企业,高速公路路产及沿线资源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资产规模和产业优势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必要支撑,为公司高速公路相关业务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3.运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公司高标准建设“绿色能源示范路”,全线建成分布式光伏 9.2MW,投建油气电甲醇“综合能源补给岛”,所辖服务区充电桩全覆盖,投运34桩62枪,新能源车位占比25%;高起点推进“桥隧安全智慧管控示范路”,桥梁健康监测系统与病害处置工程有序实施,3座特长隧道实现关键基础设施设备在线监测和视频事件监测系统全覆盖;高水准推行“快清快处示范路”,打造“三联动、三合作、三快速”整合治理模式,事故平均处置时长较上年同期降低 51%;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构筑防范化解风险核心能力。

4.优秀的运管机制和管理团队。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逐渐探索出一套成熟高效、科学合理、精细化的高速公路管理体系,在道路保畅、应急救援、路产管理、收费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能,培育了成熟的收费、养护、路政、治超和安全应急管理等专业化队伍,所辖高速公路管理成本低、服务品质好、运营效率高,在省内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6亿元,同比下降 6.46%;实现利润总额 3.16亿元,同比下降7.1%。主要原因是通行费收入降低导致,但是随着夏季用电、冬季供暖高峰时段的到来,煤炭等能源货运量也将明显增长,公司所辖高速公路作为能源货物运输主要通道,将迎来通行费收入的高峰期。

一是聚焦主业发展与管理提升。深入开展榆和高速综合引流增收活动,有效引流货运车辆;组建联网收费漏费隐患排查专班,系统排查梳理漏费风险,追缴金额 156.32万元,堵漏增收富有成效,所属平榆公司荣获山西省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称号。全力推进内控、风险、合规一体化建设,具有公司特色的“三位一体”企业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创设《上市公司合规观察》内刊,持续优化法审工作流程,实现公司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和经济合同三项法律审核全覆盖,有效降低企业法律风险。组织开展收费、养护、网络与信息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校园招聘了金融、机电、工程等高校毕业生,充实优化人才结构。

二是聚焦价值驱动与品牌创建。深入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精神,制定实施《资本市场价值提升行动方案》,从五大领域全方位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派发 2023年度现金红利 6600余万元,实现了2018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来首次现金分红;研究发布了《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40%,以连续稳定的分配政策回馈广大投资者;积极推进ESG系统性评估和体系化建设工作,拓展公司资本市场价值评估维度;持续关注高速公路及关联优质资产,有序推动项目考察与储备工作;统筹开展所辖服务区经营业态规划升级,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打造发布“融”文化品牌,《“融”文化建设与实践》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2024年文化建设优秀实践案例,公司荣获中国基金报“2024中国上市公司A股潜力奖”。

三是聚焦路网运行与服务效能。围绕“五个年”创优活动,从路况调查、日常养护、路域环境、养护工程等方面开展专项部署,高速公路PQI优等路率、有效修补率大幅提升;实施了服务区“司机之家”改造升级,设立农特产品销售专柜,积极推动展销节、年货节等营销活动和“晋e行”积分兑换;实施了高速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点亮工程”,榆和高速3座特长隧道实现关键基础设施设备在线监测和视频事件监测系统全覆盖;健全“专业救援为主、自主救援为辅”清障救援机制,通过合理规划救援点,优化清障救援考核机制,事故平均处置时长较上年同期降低 51%;完成路网运行保障人员着装、巡查车辆统一和办公场所标志标识规范工作,塑造良好职业形象。

四是聚焦绿色能源与产业多元。积极推动高速公路收费站外广场充电桩、服务区光伏车棚、沿线广告和通信管廊租赁业务,加快分布式光伏合作项目建设,榆和高速新建1MW光伏项目、平榆高速新建5MW光伏项目进场施工。推动打造榆和高速“农光互补”产业,盘活利用闲置土地资源 40余亩。加快交通工程公司资质扩项升级,成功增项建筑、机电工程2项总承包贰级资质,地基基础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5项专业承包资质,以及公路养护路基路面甲级、桥梁甲级、隧道甲级、交通安全设施4项资质,为开辟市场、效益增收奠定基础。

五是聚焦降本增效与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存量贷款利率下调,全年预计节约财务费用 2500余万元,推动企业资产负债率回归合理水平。强化预算全过程控制,实行“定额预算+统筹预算”管控模式,日常养护费用下降 13.8%。强化资金集中管理,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建立月度资金计划分类申拨动态管控机制,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存放收益。试点实施收费站无人值守治超系统改造,缓解系统老旧、小车混入、丢轴、特情处理、人员紧缺等问题。

六是聚焦安全保障与数字化驱动。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重点加强所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累计培训150余人次,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检查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检查,建立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清单台账,确保隐患整改闭环到位。公司 GS企业软件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智慧系统完成二级等保备案。实施联网收费系统网络安全台式感知平台升级工程,有效预防和预测潜在网络安全风险。完成榆和公司隧道紧急停车带标线重划、标志牌反光膜更换等专项行动,建立 56处高边坡监测点,动态更新 19处桥涵监测点,实施了隧道坡顶坑洞和砌体结构性修复,确保安全管控到位。上半年,公司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总体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759,976,726.69812,439,428.04-6.46% 
营业成本315,692,512.44326,807,940.59-3.40% 
管理费用20,779,187.4516,894,271.9923.00% 
财务费用106,903,621.85125,943,277.11-15.12% 
所得税费用78,445,543.5985,074,438.06-7.79% 
研发投入133,358.561,108,483.79-87.97%上半年各项研发项目 处于立项招采阶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592,818,053.59619,937,923.03-4.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7,718,677.02-10,332,809.67-25.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325,141,510.06-397,223,311.79-18.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259,957,866.51212,381,801.5722.40%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759,976,726.69100%812,439,428.04100%-6.46%
分行业     
高速公路行业759,976,726.69100.00%812,439,428.04100.00%-6.46%
分产品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 项目收入754,072,435.0999.22%807,033,856.8099.33%-6.56%
高速公路其他收入5,904,291.600.78%5,405,571.240.67%9.23%
分地区     
国内759,976,726.69100.00%812,439,428.04100.00%-6.46%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高速公路收费 行业759,976,726.69315,692,512.4458.46%-6.46%-3.40%-1.31%
分产品      
高速公路特许 经营项目收入754,072,435.09310,667,689.7358.80%-6.56%-3.95%-1.12%
分地区      
国内759,976,726.69315,692,512.4458.46%-6.46%-3.40%-1.31%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减重大变动 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1,094,661,023.778.59%838,073,007.266.58%2.01% 
应收账款99,799,830.090.78%92,552,825.910.73%0.05% 
存货1,305,398.480.01%1,570,613.500.01%0.00% 
固定资产73,812,134.320.58%62,292,754.610.49%0.09% 
在建工程13,531,098.690.11%29,784,757.530.23%-0.12% 
使用权资产9,519,920.060.07%10,079,915.300.08%-0.01% 
合同负债25,420.65 334,638.55   
长期借款6,499,270,000.0051.03%6,617,770,000.0051.93%-0.90% 
租赁负债8,067,937.310.06%8,947,422.890.07%-0.01% 
无形资产11,396,447,092.9489.48%11,660,193,234.2691.49%-2.01% 
递延所得税资 产21,668,989.780.17%23,095,116.660.18%-0.01% 
其他非流动资 产3,671,863.740.03%20,050,154.650.16%-0.13% 
应付账款268,459,806.732.11%295,295,866.882.32%-0.21% 
其他应付款428,630,395.163.37%423,571,595.103.32%0.05%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322,338,212.682.53%320,168,888.882.51%0.02% 
长期应付款  42,196,426.230.33%-0.33%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货币资金受限金额为12,812,000.00元,其中:12,810,000.00元为本公司子公司榆和公司的保函保证金;2,000.00元为本公司子公司平榆公司ETC保证金。

(2)应收账款中应收“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联网收费结算与会计核算中心”的通行费95,676,675.19元因设立质押而权利受到限制,具体情况如(3)所示。

(3)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因设立质押而权利受到限制,截至2024年6月30日受限资产净值为11,380,807,765.40元,具体情况如下:
依据榆和公司 2016年 9月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编号:TPSH〈2016〉ZL041-ZY01),以榆和高速公路左权至和顺段的收费权及其基于收费权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依据榆和公司 2024年 4月 30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签订的《质押合同》(编号:1410202401100001664、1410202401100001666号借款合同的质押合同-1),以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榆社至左权段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证明编号:3097 8876 0039 6029 0785。

依据榆和公司 2024年 4月 30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签订的《质押合同》(编号:1410202401100001664、1410202401100001666号借款合同的质押合同-2),以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左权至和顺段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证明编号:3097 9298 0039 6034 0012。

依据平榆公司 2021年 4月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编号:应收质字第 2021应收质 004号),以山西省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平遥至榆社段的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证明编号:1107 3116 0013 2256 8912。

依据太佳公司2022年8月2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签订的《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合同编号:C220822PL1415267),以山西省太佳高速公路临县黄河大桥通行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证明编号:1902 9545 0023 3734 5199。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山西榆和 高速公路 有限责任 公司子公司高速公路 运营1,350,0 00,000.007,042,042 ,835.781,716,569 ,337.14360,655,3 95.02110,200,1 31.2383,313,54 4.63
山西平榆 高速公路 有限责任 公司子公司高速公路 运营2,018,0 00,000.005,126,155 ,623.872,353,851 ,425.14385,204,4 13.24200,629,3 54.88151,444,6 31.75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市场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是高速公路运营和管理,通行费收入是公司当前主要收入来源。市场环境的变化将直接影响高速公路通行服务收入。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但仍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等复杂局面,区域经济和煤矿等相关行业及政策的调整、变化,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公司通行费收入,面临费收增长动力不足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跟踪分析市场环境以及公司路产区域经济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加强与交通等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及时调整经营决策。同时,积极挖掘路域经济和交通关联产业业务,优化提升服务区经营业态分布,构建农特产品销售长效机制,推动服务区商超等非能源业务持续增长,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积极应对产业结构相对单一和可能面临的通行费收入下行的压力,降低市场波动和行业变化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

2.行业竞争风险
随着经济活动的发展,高铁、民航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快速发展。同时,为打造省内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可能通过新建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通道等措施打造日益完善和便捷的公路路网,客观上将对原有路段高速公路的车流量产生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贯彻落实管理协同、服务提质、文化赋能综合引流理念,持续创新收费营销新举措,提升稽核工作精准度,加大服务区有效供给投入,深入开展“六最”高速公路创建,优化“一路三方”协同巡查和“快清快处快通”救援机制,大力推广集中养护模式,强化路网运行监测调度,减少道路封闭拥堵,吸引通行车辆,提高通行效率,力争通行费收入稳步提升。

3.自然灾害风险
近年来,全球气候发生深刻变化,省内强降水、强对流等极端天气气候发生频率和强度趋强。公司所属高速公路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较为复杂,长大纵坡较多,桥隧占比较大,极端天气下可能面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日常巡查和安全、防护、消防、照明等配套设施和标识配置,加强桥隧观察监测,重点检查团雾多发、长大下坡、临崖临水、高边坡、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和事故易发路段交通安全影响及配套设施,对养护工程项目进行全要素监督监管,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充分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并披露了“价值提升与股东回报”行动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价值提升与股东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现将报告期内落实行动方案的主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深化公司治理效能。发挥董事会决策主体作用,贯彻落实独立董事改革要求,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优化了独立董事任职结构,夯实规范发展基础。强化薪酬体系激励作用,制定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4—2028年)》,健全具有上市公司特色薪酬机制、绩效评价体系。发挥风险防范效能,编制了“内控、风险、合规”三体系建设管理手册,开展了“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持续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发挥廉洁风险防控重要作用,持续开展廉洁风险防控闭环运行专项行动,印发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管理办法》,不断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力度。

(二)注重业绩与成长性提升。依托内涵性增长,积极引流增收,强化财务管理和预算管控分析,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开展闲置资金竞争性存放,持续推进存量贷款利率压降。激发外延性增长能力,印发了《路域经济发展工作要点》,加快推进平遥和云竹湖服务区加气站项目建设进度,积极谋划路域经济发展。突出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实施完成了 2023年度现金分红派发,实现了 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以来首次分红;发布了《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健全完善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

(三)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推进科技创新机制与项目落地,印发了《科技创新工作要点》,向省科技厅上报了“绿色能源示范路”项目,初步完成“智慧路网管控系统方案”编制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公路管养数字化转型,积极开展基础设施数字化等平台建设工作,启动了太佳黄河桥健康监测系统工程;加大绿色环保养护材料应用,采用海母超薄罩面技术实施“隧道白改黑”项目改造,持续提升路况指标。推进产业链优化升级,开工建设榆和高速 1兆瓦光伏项目,有序推进平榆高速 5兆瓦光伏和2座甲醇站建设,积极推动“交通+”产业链塑链补链强链延链工作。

(四)布局资本运作赋能。推动内生式增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组团投资项目清单,研究了组团投资项目实施路径。推动外延式并购,发挥战略引领作用,持续关注高速公路及关联优质资产,围绕优质高速公路资产整合、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机电工程施工业务开展项目考察与储备工作。

(五)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组织开展了定期报告编制与优秀案例专题培训,持续增强定期报告质量和可读性,强化信息披露复核查验机制建设,切实防范信息披露风险。不断提高价值传播能力,深化投资者交流效果,参加并组织了辖区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互动交流会,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回复率 100%;强化主流财经媒体沟通,发布利润分配、价值提升行动等多篇专题文章,着力提升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持续拓宽企业价值评估维度,加强对 ESG实施政策的关注和研究力度,制定了《公司 ESG治理架构建设与实施方案》,持续推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能力和投资价值长期增长;打造“融”文化企业理念,有力推动改革发展,公司《“融”文化建设与实践》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文化建设优秀实践案例。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80.73%2024年04月02日2024年04月03日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申请借款的议案。
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78.60%2024年05月28日2024年05月29日1.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6.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关于变更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1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11.关 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3.关于修订〈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1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议案;15.01选举独立董事杨志军;15.02选举独立董事马 珺;16.选举非职工监事李博。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李琼财务负责人聘任2024年05月29日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 人后,总经理不再代 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山西榆和高速公路 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平榆高速公路 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太佳项目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榆和交通工程 有限公司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1.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所属榆和公司于2008年9月4日取得主管部门批复的《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至省界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10月28日取得了《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至和顺康家楼(省界)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报告)》的批复。2015年5月20日,榆社至左权段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2018年3月22日,左权至和顺段通过环保部门的备案。所属平榆公司于 2008 年1月9日取得主管部门批复的《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平遥至榆社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于2015 年12月25日、2016年1月14日通过了有关主管部门的环保验收。

3.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环保有关规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遵循“属地管理”“一岗双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属榆和高速、平榆高速充分利用现有环保设施和资源,生活污水均使用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完成达标后,排放至蒸发池自然蒸发并用于沿线苗木浇灌;在道路距离村庄等居民点较近点位设置声屏障,减少车辆噪声对附近居民影响;在所辖站区采用空气能设备进行采暖,减少碳排放。2024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所属榆和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年5月19日在左权县应急管理局完成备案(备案号:140722-2022-0008);于2022年6月2日在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完成备案(备案号:140700-2022-253)。公司所属平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10月24日修订完成并正式发布。

5.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推动高速公路沿线分布式光伏建设和“农光互补”产业,做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和资源再利用工作,公司持续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按有关法规规定,公司不涉及环境保护税缴纳情况。

6.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2024年,公司所属榆和公司委托山西寰源润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运营期环境进行定期监测,目前已按季度开展两次环境监测,检测内容包括:生活污水、噪声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合格;所属平榆公司委托山西静态科技有限公司对平榆公司污水进行每月定期检测。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山西交控集团《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制定了公司《碳达峰行动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公司碳达峰行动,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

(二)积极践行低碳理念。开展沿线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各服务区高效补种枯死花卉,重新铺设绿化带,全面优化路域环境;以“五化”工程为抓手,完成隧道紧急停车带标线重划及部分标志牌反光膜更换等4个专项行动;深化养护管理“四不规定”,开展日常养护灌缝坑槽修补作业质量再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路况水平;大力开展ETC宣传推广工作,发放调查问卷224份,协助办理ETC13车次,ETC使用率由去年同期74.97%提升至77.11%。

(三)巩固深化绿色能源示范路创建成果。践行节能环保和绿色生产,重点围绕绿色养护、智能监测、节能改造等领域,积极推进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启动车辆及机械等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提高低碳能源使用率;全线建成分布式光伏 9.2MW,投建油气电甲醇“综合能源补给岛”,所辖服务区充电桩全覆盖,投运34桩62枪,新能源车位占比25%,有效解决了路段电动汽车远程出行充电难题。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承担国企责任、展现国企担当,从公司治理、股东回报、安全运营、绿色低碳等方面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一)强化公司治理效能,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优化了完善“1+N”治理制度体系,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治理制度,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构建多元化董事结构,优化了独立董事人员任职,形成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行机制,发挥保护中小投资者、监督制衡管理层的积极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真实准确完整发布公告、召开业绩说明会、认真答复互动易及投资者热线提问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积极传递企业内在价值。优化规范运行机制,指定业务部门负责各专门委员会对接服务,印制了《独立董事履职记录手册》,完善了资本市场动态、经营管理和投资项目进度三项专报机制,为科学决策奠定良好基础。公司荣获2023年度(第三届)山西资本市场“晋麒·公司治理奖”。

(二)提升内在投资价值,激发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活力。深入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精神,制定了《资本市场价值提升行动方案》,从公司治理、盈利与成长性、科技创新、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五大领域,大力开展公司价值创造、价值提升与价值传递工作,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坚持价值共创共享共赢,实施完成 2023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实现了 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以来首次分红;发布了《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连续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40%,健全完善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推动重点领域改革,落实《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将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价值实现等因素纳入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具备上市公司特色的绩效评价体系。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全面推动ESG体系化建设与研究工作,制定了《ESG治理架构建设与实施方案》,持续推动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投资价值长期增长。发挥风险防范效能,编制了“内控、风险、合规”体系建设管理手册,组织开展了“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持续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发挥廉洁风险防控重要作用,持续开展廉洁风险防控闭环运行专项行动,印发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管理办法》,不断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力度,优化“四责协同”运行机制。

(三)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生态。深入开展“五个年”创优活动,大幅提升了 PQI优等路率和有效修补率,完善了“司机之家”洗浴、洗衣等设施配备,积极在4对服务区设立农特产品销售专柜并参与展销节、年货节等营销活动,所属特长隧道实现关键基础设施设备在线监测和视频事件监测系统全覆盖,优化清障救援机制将事故平均处置时长较去年同期降低 51%,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加强。

深入开展“绿色能源示范路”创建,加快分布式光伏合作项目建设,新建 6MW光伏项目有序推进;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打造“农光互补”产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加强“四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完成榆和高速隧道紧急停车带标线重划、标志牌反光膜更换等专项行动,实施了隧道坡顶坑洞和砌体结构性修复,确保安全管控到位。深入推动人才提升与结构优化,对人力资源现状进行分析摸底,组织基层员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通过校园招聘一批金融、机电、工程等高校毕业生,为促进大学生就业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山西交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承诺1、本公司承诺不停车中心将按照以下流程结算 相关款项:(1)自2021年6月1日起,对于山 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榆 公司”)及山西路桥集团榆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榆和公司”)经营的平榆高速、榆 和高速下属收费站以ETC方式收取的通行费 (ETC划前收入)不再由不停车中心支付本公 司。(2)自2021年6月1日起,平榆高速、榆 和高速经核算后应收的ETC通行费和MTC收费 “收入划差”,不停车中心将于收到结算中心出 具的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划拨通知单后直接支付 给结算中心,将不会经过任何其他第三方账户, 具体流程如下:不停车中心在收到结算中心每旬 出具的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划拨通知单后5个工 作日内,将平榆高速、榆和高速经核算后应收的 ETC通行费和MTC收费“收入划差”支付至结算 中心,并于上缴当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平榆公司、 榆和公司和上市公司。如不停车中心未在上述期 限内向结算中心支付平榆高速、榆和高速经核算 后应收的ETC通行费和MTC收费“收入划差”, 将按照该旬平榆高速、榆和高速经核算后应收的 ETC通行费和MTC收费“收入划差”金额的万分 之五/日的利率向平榆公司、榆和公司支付利 息,但因跨省资金结算延期、ETC结算系统发生 故障等不停车中心不可控因素导致未按期支付的 除外。2、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未来 不会以任何形式归集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包括高 速公路通行费在内的资金。2021年06月01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山西交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 的承诺为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资 金、资产不存在被本公司占用的情形,本公司承 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对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如违 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 由本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针对平榆公司、榆 和公司所运营的高速公路的通行费以及其他和高 速公路运营相关的应收款项,本公司特别承诺不 会占用上述款项。如发生相关资金占用的,本公 司将在首次发生资金占用的30天内,按照同期 银行贷款利息的3倍给予平榆公司、榆和公司赔 偿。上述赔偿措施履行后,如再次发生资金占用 的,继续类比上述承诺执行。2021年05月17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山西省高速公 路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避免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 的承诺为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资 金、资产不存在被本公司占用的情形,本公司承 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对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特别 是不会以任何形式占用平榆公司、榆和公司所运 营的高速公路的通行费以及其他和高速公路运营 相关的应收款项。如发生相关资金占用的,本公 司将在发生资金占用之日起30日内返还占用资 金,并根据实际占用天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倍承担赔偿 责任。2021年05月18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山西省高速公 路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履行业绩 补偿的承诺本公司保证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 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 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如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 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上述股 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并在质押协议中 明确约定,用质押的股份将优先用于本次交易项 下的业绩补偿。本公司承诺:在全部业绩补偿义 务履行完毕前,不减持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 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2020年12月09日业绩承诺期内正常履行中
 山西省高速公 路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承担平榆 公司诉讼或有 损失事项的承 诺函平榆公司截至目前,存在1项尚未了结的涉诉金 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案号为(2020) 豫民再144号。本公司作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 司的交易对方和平榆公司的控股股东,现作出如 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与保证:如果前述案件涉纠纷 的最终司法裁判结果及其执行给平榆公司造成经2020年11月24日长期重审二审已判决,平榆公司不 承担责任。
   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在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 月内足额补偿平榆公司。   
 山西省高速公 路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股份限售承诺1、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 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 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本次重组完 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本公司保证本 公司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优先 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减持、质押股份 等方式逃避补偿义务。在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完毕前,本公司不减持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 公司对价股份,亦不会质押在本次重组中获得的 上市公司对价股份。3、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 司基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 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4、如本次 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 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票。5、如本公司对上述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 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相应 调整。6、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转让将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08月27日本次重组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自该等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36个月内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严格履行了其在发行前作 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持有的 857,266,275股股份于2024 年8月27日解除限售。
 山西省高速公 路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平榆高速 土地、房产权 属的承诺1.关于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平 榆公司位于榆社县河峪乡鱼头村,面积约为 1.2392公顷(18.588亩)的平榆高速附属设施 用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相关权证尚在办理过程 中。本公司承诺将确保平榆公司在2021年12月 31日前就上述土地办理权属证书。2. 关于尚未 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平榆高速的房屋建 筑物等高速公路设施尚未办理权属证书。本公司 保证将确保平榆公司在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办 理不动产证书政策明确之日起三年内就平榆高速2020年11月24日长期平榆公司位于榆社县河峪乡鱼 头村,面积约为1.2392公顷 (18.588亩)的平榆高速附 属设施用地于2021年11月8 日办理完成权属证书。
   房屋建筑物办理权属证书。3.损失赔偿。无论平 榆公司及平榆高速占有和使用的土地、房屋建筑 物等高速公路设施及相关路产是否办理了权属证 书,平榆公司均有权在平榆高速收费期限内使 用。如平榆公司及平榆高速占有和使用的土地、 房屋建筑物等高速公路设施及相关路产,因任何 原因导致平榆公司遭受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罚 款、额外支出、利益受损、无法继续使用等实际 损失,本公司将在相关损失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 足额补偿平榆公司。   
 山西交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高速公 路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 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 公司或企业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任 何在商业上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或活动。2、如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 制的其他企业出现违背以上承诺的情况,给上市 公司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本公司承担,以使上市 公司恢复到产生损失之前的状态。3、如因政策 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 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股或能够形成实际控制 的子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来从事的业 务与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 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 股或能够形成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经济组织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标的公 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一步 要求受让上述业务,则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应将 上述业务优先转让于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或其下 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4、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 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之直接、间 接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止。2020年11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山西交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高速公 路集团有限责关于减少和规 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 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 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 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若发生必要且不2020年11月24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任公司/山西路 桥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 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 将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 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 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 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 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 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的行为。3、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公司 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 公司进行赔偿。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 转移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 不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承 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上市 公司之关联方或上市公司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止。   
 山西国有资本 运营有限公司/ 山西交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路桥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三维华邦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1.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 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 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 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 若发生必要且不 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 将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 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 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 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 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 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的行为。3. 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公司 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 公司进行赔偿。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 转移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 不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 本承 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上市 公司之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终止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2018年06月05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山西路桥建设其他承诺路桥集团关于榆和高速(一期)竣工验收事项的2018年06月05日长期榆和高速(一期)已完成竣工
 集团有限公司 声明和承诺:榆和高速(一期)至今尚未完成项 目的竣工验收,本集团承诺,因榆和高速(一 期)延迟完成竣工验收而导致榆和公司被相关行 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或遭受其他实际损失的,本 集团将给予榆和公司及时、足额补偿。路桥集团 关于榆和高速所占用土地和房屋的承诺函:截至 本承诺函签署日,榆和公司所经营的高速公路所 占用的土地未取得土地证,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权 属证书。针对上述情况,路桥集团承诺:将全力 协助、促使并推动榆和公司完善土地、房产等资 产的产权权属及登记工作;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若榆和公司因该等土地、房产权属瑕疵问题而遭 受额外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行政 罚款、利益间接受损)、税费等办证费用,路桥 集团将及时、足额地以现金方式补偿榆和公司因 上述土地、房屋瑕疵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验收;主要土地资产已办理不 动产登记证书。
 山西三维华邦 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承诺2018年4月17日央视财经频道报道了山西三维 的环保问题,目前我公司及山西三维正在进行固 体废弃物处置及清运工作。我公司承诺:处理此 次环保问题产生的全部相关支出,由我公司承 担。2018年04月24日长期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依据本承诺承担了因环保问 题引发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案的相关损失3,261.30万 元。
 山西路桥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三维华邦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于 2018 年 12 月前将上市公司所有的化工业务置出上市 公司,路桥集团将榆和高速置入上市公司,进一 步减少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 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3、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 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 市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 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 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 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4、若违反上 述声明和保证,本公司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上市2017年11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本公司保 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5、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 起至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之直接、间接控股股 东或上市公司终止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止。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控制的企 业(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目前并没有以任 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 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或活动; 2、本公司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 上市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保证本公 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 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本公司及本公司 实际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 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竞争, 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 让予上市公司;4、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 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之直接、间接控股 股东或上市公司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   
 山西三维华邦 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承诺关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 相关债务清理事项的承诺函:本公司现为山西三 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7.79%的股份(对 应持股数量130,412,280股)。本公司拟受让上 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称“本次重 组”)的置出资产,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特 承诺如下:1、对于截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割 日,三维华邦因受让有机分厂、丁二分厂和配套 职能部门相关的主要资产、负债而产生的对山西 三维的债务,承诺人将在本次资产出售交割日起 六个月内通过清偿该等债务或其他方式解决资金 占用问题。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因三 维华邦对山西三维存在未清偿债务导致山西三维 受到任何损失或支付任何费用的,承诺人同意对 山西三维予以补偿。 3、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2017年11月20日长期正常履行中
   给山西三维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是否按 时履行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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