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光正眼科(002524):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光正眼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51 【2024年8月28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永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琦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分析了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1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5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件原件; 二、载有公司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医疗业务: 公司作为专业的眼科连锁医疗企业,主要从事眼科医院的投资、管理业务,致力于成为行业最受尊敬、最具影响力 的眼科医疗机构;目前已经在上海、成都、重庆、郑州、南昌、呼和浩特、济南、青岛、无锡、义乌等10个中心城市开 设了14家专业眼科医院和3家眼视光诊所,为全国各地的广大患者提供覆盖眼科全病种的专业性诊疗服务,技术水平及 业务规模均处于民营眼科行业中领先地位。 公司眼科业务专注于大、中型城市眼科医疗服务细分市场,成熟的平台医院复制连锁发展模式及配套的经营管理体 系,能够有效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促进整体医疗水平提高,同时独具特色的服务流程和专业的诊疗管理,长期获得医 疗主管单位及广大百姓的好评,在区域内享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为眼科业务 进一步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医疗业务经营模式: 1.服务模式 公司立足大、中型城市,着力打造品质眼科诊疗服务,在全国多地设立了业务范围辐射当地及周边区域的地区性眼 科医院,分布在上海、山东青岛、山东济南、四川成都、重庆渝中、河南郑州、江西南昌、内蒙古呼和浩特、江苏无锡 等共计14家专业眼科医院和3家眼视光诊所,形成了全国性的连锁网络,且全部医院均为医保定点机构。公司已建立了 诊疗、护理、客服严密配合、相互支持完善的诊疗服务体系,旗下各家医院的科室设置几乎涵盖了眼科全科诊疗项目, 集结了大批知名专家医生为患者提供眼科全病种诊疗服务。 2.营销模式 公司实行总部统一进行品牌管理与各医疗机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补充个性化营销措施相配合的营销模式。在总部层 面,公司实行品牌统一管理,各地医院在扎实做好诊疗服务、建立提升口碑的基础上采用合理、必要的营销方式,提升 品牌形象。各医疗机构在配合总部营销战略实施的同时,根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及特征,采取符合当地情况的个性化营 销措施。 3.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各家医疗机构日常诊疗活动的需要,采购的主要物品包括:药品、医用耗材、配镜材料等。相关用品由公 司统一采购,对各家医院的采购需求采用主动采集分析常用品用量和各医院根据自身业务开展需求上报采购需求双轨并 行的方式,对旗下各医院的采购需求进行实时、有效地追踪和汇总,以持续制定出最优采购策略并组织实施。 4.结算模式 公司眼科业务所涉诊疗服务相关的费用结算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自费费用结算、门诊医保结算、住院医保结算、 专项基金结算。 其中全自费费用结算为患者个人直接支付。无需住院的,即时支付即时结算;需住院的,待出院时结算。医疗保险 门诊规定病种患者的医疗费,由本人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现金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 按月与相应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具体的流程、项目及比例根据各地医保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符合医疗保险规定 的住院参保人出院时,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现金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与相应的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具体的流程、项目及比例根据各地医保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符合专项补助基金援助条件的, 入院时由本人提交《救助审批表》、身份证等资料,医院定期向基金会提交该援助对象的诊疗记录证明、医疗费用发票 复印件等全套资料申报结算,经基金会审核后拨付援助资金,具体的流程、项目及比例根据与各基金会合作的具体约定 执行。 (二)行业地位: 公司在战略层面重点布局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胶东半岛、成渝五大核心城市群,经过多年的深耕与发展,已 在全国多地设立了业务范围辐射当地及周边区域的区域性眼科医院,在技术、服务、品牌、规模、人才、科研、管理等 方面形成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并以优质的服务水平在广大患者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公司已有越来越多的医院在 门诊量、手术量、营业收入等方面逐步占据当地最大市场份额,在部分地区形成龙头优势,逐步成为在全国民营眼科医 院中处于领先地位的全国性眼科连锁机构。 二、钢结构及能源业务: 钢结构业务致力于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钢结构建筑事业,专业从事轻钢结构、重钢结构、多高层钢结构、空间大跨 度钢结构等建筑体系及桥梁钢结构的建造。钢结构行业普遍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根据订单设计和生产各类钢结构, 大部分的钢结构工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获取。 能源业务以民用气为基础,商用气为中心,车用气业务与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并举。 行业发展阶段及行业地位:天然气行业作为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与国民经济趋势息息相关,并呈现出与经济发展 正相关的周期性特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得到更深入的推广,行业整体发展势头稳定。传统钢结构业务受 宏观经营周期性变化影响较大,近年,钢结构成为装配式建筑是主流应用形式之一。公司拥有专业的钢结构设计院、先 进的钢结构生产线和钢结构生产加工基地,是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公司钢结构业务积极推进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 技术研发,充分参与区域装配式建筑规范的制定。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中心连锁优势 公司眼科医疗专注于大、中型城市,优先布局“北上广深”超一线城市,辐射一线重点城市。目前,公司已开设了 14家中心眼科专科医院,并围绕中心医院,通过视光诊所群,实现对区域市场的精耕细作,让居民能够更加便捷地享受 到高品质眼科医疗服务。公司不断提升重点布局区域内医疗网络的广度、深度以及密度,自收购以来,先后迁址新建上 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新建光正新视界瞳亮眼科医院、上海新视界明悦眼科门诊部、上海新视界明澈眼科诊所,公司 正逐步形成以“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胶东半岛”、“成渝”五大核心城市群为中心平台的连锁诊疗 体系,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形成了显著的品牌优势与沉淀,在眼科专科医院建设、运营管理方面,逐 步沉淀出了一套标准化、体系化的管控与管理模式,连锁优势进一步显现。 (二)医教研平台优势 公司秉承“学术为重、质量为本、服务为先”的经营理念,对标优秀企业,并结合自身特点,持续推动学术建设。 公司拥有国家眼部疾病“双中心”(“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临床研究中心”、“光明中心”),并以双中心为依托,对医 院的科研工作、学科建设进行助推;拥有“院士专家工作站”,并通过工作站组织医生积极投身科研项目,推动医研资 源共享,力争从体制机制上突破非公机构“教研难”困难;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专家人才引进力度,引进了黄金荣、叶 竞英等多名主任/副主任医师,完善、补充各学组人才队伍;积极举办学术活动,联合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眼科共同举 办“学术沙龙暨疑难眼病交流会”4期(累计已 57期);立足光正眼科-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眼健康实验室、 江南大学联合实验室等学术与科研平台,深化各方合作,推进学术研究成果的发表/实现或落地,报告期内,江南大学- 新眼界眼科研究中心陈建欢团队在国际眼科学领域顶级期刊 iOVS发表最新研究成果、光正眼科-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 科医院眼健康实验室在圆锥角膜交联原位供氧研究、在体角膜新生血管生成、干眼治疗等多个领域获得突破,等等。通 过上述科研学术研究,公司一方面帮助优秀眼科人才实现跨越式成长,提升公司医研能力,另一方面,保持乃至引领行 业高、新医疗技术发展。 (三)管理体系优势 公司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医疗管理经验及运营模式,管理团队精英及医疗服务骨干均具有10-15年以上从业经验。同 时,公司经营管理体系持续优化,管理效率稳步提升。一方面,推进以组织经验沉淀为核心的流程化与标准化建设,强 化组织的体系能力建设,公司的连锁复制能力不断提升,规模化、连锁化优势得到释放;另一方面,在全公司范围不断 深化落实以“目标+预算的资源配置机制”,“会议+计划的管控机制”,“数据+报表的分析机制”,“标准+流程的运 营机制”为核心的管理方式,将制度和业务流程融入管理系统,实现了高效快速的信息传递、审批决策,形成了较高的 管理协同效应。在医院层面,公司坚持管理人才与技术人才的有机结合,全面推行院、科、岗三级管理体制,不断提高 医院管理水平,医院标准化运营水平持续提升。此外,公司还通过管理模式的动态优化、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公司各种 资源的整合共享,促进各连锁机构更加贴近市场,及时、准确满足患者需求,公司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四)技术与人才优势 公司具备一支医术精湛、服务质量优质的专业眼科医护人才队伍,已建立屈光、视光(斜弱视与儿童眼病、医学验 光配镜)、白内障、眼底病、眼表眼综合五大学组,为患者提供各类眼科疾病的诊断、治疗服务。同时,公司坚持人才 引进计划,搭建名医平台,眼科医疗优秀人才聚集效应显现,一批国内权威眼科专家陆续加盟光正眼科,集团核心专家 团队和各医院的人才力量得到充实。此外,公司长期与区域内的高校展开实训培养合作,不断强化医院与高校的高效联 动,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储备持续增加,为快速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才保障。 医疗设备方面,公司作为眼科医疗领域的领先机构,持续引领国际先进屈光术式在国内的引进与应用,公司是行业 内最先引进屈光ICL设备、全飞秒设备的公司之一,目前旗下机构配备了德国蔡司VisuMax全飞秒激光设备、美国爱尔 康LenSx飞秒激光系统、德国鹰视 FS200飞秒激光、AMARIS阿玛仕准分子激光系统、爱尔康超声乳化仪、爱尔康玻切超 乳一体机、蔡司显微镜(ZEISLUMERAi)、徕卡显微镜(IEICA F40)、蔡司CLARUS 500眼底照相机、蔡司屈光析仪(ZEISS i.Profiler plus)、蔡司三维定位配镜系统(ZEISS VISUFIT 1000)、蔡司光相干断层扫描仪 (CIRRUS HD-OCT 5000)等一 批高精尖设备,能够为患者提供包括飞秒、全飞秒、精雕飞秒、晶体植入、表层矫正等技术在内的多样化、个性化屈光 解决方案以及白内障手术。此外,公司还利用远程会诊、分级转诊、专家带教等多种手段,提高技术资源共享程度,不 断提高临床、科研技术能力。 (五)激励机制优势 公司已建立与发展相适应的、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并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进一步践行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创新股权合作模式,在新购医院、新开门诊、视光中心等项目中,与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专家建立股权合作, 深化协同发展,对公司稳定人才队伍、提高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优质服务优势 公司始终将医疗服务质量放在经营发展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诊疗规范与技术指南要求,不断完善医疗管 理体系,狠抓医疗质量管理,近年来,公司已汇编完成《眼科疾病诊疗规范及流程》《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医教版)》 《最新眼科疾病临床诊治指南与专家共识汇总手册》,持续规范诊疗行为,大力加强医护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提升患者就医感受和满意度。同时强化公司医护部建设,构建医疗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建设、检查督导、评审评议、 培训指导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水平。公司积极推进护理服务专科化、精细化管理,大力开展医护 人员培训,牢固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提升医护人员整体素养,狠抓服务规范落实,创新服务细节,给患者带 来舒适的就医体验。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2024年上半年,国内消费疲软,行业竞争日趋加剧,公司眼科板块顶住消费下行压力,收入保持稳健、略有增长, 能源板块收入增长,但钢结构板块受外部环境下行压力较大,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综合以上情况,公司上半年共 实现营业收入 48,190.32万元,比上年同期 54,640.78万元下滑 11.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39万元, 比上年同期517.22万元下滑-75.37%,其中: 医疗行业收入41,712.23万元,较上年同期41,423.82万元增长0.70%,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6.56%。 钢结构行业收入4,634.45万元,较上年同期11,894.58万元下降61.04%,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62%; 能源行业收入1,843.64万元,较上年同期1,322.39万元增长39.42%,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82%; 在消费疲软外部竞争加剧的情况下,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稳定公司经营与发展: 1.秉持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宗旨,推动眼科医疗服务全流程精细化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持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宗旨,扎实推进组织经验沉淀,强化标准化流程化建设,对白内障等业 务条线的组织经验进行沉淀,并制定相关机制,鼓励优秀员工优秀经验在组织内部的沉淀与传播;同时,各事业部在本 报告期内持续对各院区开展专项赋能,深入各院区现场进行业务指导,拟定专项改善提升方案,提高业务运行效率;在 此基础上,公司持续强化成本管控,努力提质增效。 2.顺应市场需求,进一步推进业务结构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白内障、屈光业务的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白内障方面,公司顺应患者对视觉质量和生活 质量要求提高的趋势,重点推广飞秒白内障、屈光性白内障等高端晶体与术式,从单纯的复明性白内障手术转型升级至 高端的屈光性白内障手术,满足中老年患者对于高品质视觉质量的需求;屈光方面,公司顺应患者对清晰视觉要求不断 提升的趋势,打造精准术式,提升产品侧差异化竞争力,精准术式收入占比明显提升。 3.完善医疗质量管控体系,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公司始终将医疗服务质量放在经营发展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诊疗规范与技术指南要求。报告期内,公司 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相关制度,深入落实医疗风险管理体系,以完善制度建设、检查督导、评审评议、培训 指导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水平;着力深化医管中心职责,细化医务、院感、护理职能,不断完善 相关标准与规范,大力开展医护培训,持续规范诊疗行为。 4.强化学术建设,推进医教研服务协同发展 光正眼科持续致力于学术建设,通过学术研究与技术引领,提升医疗服务专业性与品质,公司拥有“院士专家工作 站”、国家眼部疾病“双中心”、光正眼科-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眼健康实验室、江南大学联合实验室,并连续 多年成功举办全国眼科浦江论坛;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开展学术建设,一方面,加大专家人才引进力度,引进了黄金 荣、叶竞英等多名主任/副主任医师,完善、补充各学组人才队伍;另一方面,立足光正眼科-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 医院眼健康实验室、江南大学联合实验室等学术与科研平台,深化各方合作,推进学术研究成果的发表/实现或落地,报 告期内,江南大学-新眼界眼科研究中心陈建欢团队在国际眼科学领域顶级期刊iOVS发表最新研究成果、光正眼科-复旦 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眼健康实验室在圆锥角膜交联原位供氧研究、在体角膜新生血管生成、干眼治疗等多个领域获 得突破,等等。通过上述科研学术研究,公司一方面帮助优秀眼科人才实现跨越式成长,提升公司医研能力,另一方面, 保持乃至引领行业高、新医疗技术发展。 5.大力引进人才,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2024年,公司持续引进与培养一流屈、视光专家人才,引入黄金荣、叶竞、龙浩等多名主任、副主任医师,不断完 善医护条线人才培养与晋升机制,为处于不同职业发展阶段的医护人才/运营人才量身提供不同种类的培训,深化与高校 的战略合作关系;此外,持续完善员工职级体系与职级标准,落实职级评审机制,力争做到全部人才“入等入级”,通 畅晋升通路,让员工拥有更加广阔的职业发展前景。 6.深化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化转型与数智化医院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数智赋能,进一步推进数字化、智慧化医院建设。一方面,加强患者管理系统、患者眼健康档 案系统的应用推广,提升运营效率,优化患者体验;另一方面,推动经营活动的数字化转型,实现多端口数据及功能对 接,优化个性化报表导出,强化经营数据的动态监控与分析,加强数字资产转化,提升经营效率。此外,公司从成本效 益出发,优化了IDC数据中心的建设方案,降低了运营成本,为下一步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7.投身社会公益,践行社会责任 作为专业眼科医疗集团,公司致力于改善全民眼健康水平,助力眼科公益事业。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新 视界眼科医院开展特别公益活动,远赴青海省果洛州甘德县人民医院,为当地白内障患者检查并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 公司下属子公司山南康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助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开展“孝亲敬老”慈善公益项目--崇明区“一老一小” 项目,并开展“集善扶贫健康行”、推进落地2024年“雪域情 光明行”等公益项目。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 眼科医院开展“关爱明眸奉贤眼健康”公益项目、山东光正眼科医院向济南红十字会捐款,定向用于博爱卫生站建设, 等等。公司及子公司持续不断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力量。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医疗风险 在临床医学上,由于存在着医学认知局限、患者个体差异、疾病情况不同、医生水平差异、医院条件限制等诸多因素 的影响,各类诊疗行为客观上存在着程度不一的风险,医疗事故和差错无法完全杜绝。就眼科手术而言,尽管大多数手 术操作是在显微镜下完成且手术切口极小,但由于眼球的结构精细,组织脆弱,并且眼科手术质量的好坏将受到医师水 平差异、患者个体的身体和心理差异、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眼科医疗机构不可避免地存在 一定的医疗风险。 针对医疗风险,公司始终坚持“惟精惟一、播散光明”的医疗服务与管理理念,实行统一的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 行业的诊疗指南、操作规范和护理规范,不断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医师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 诊疗和护理水准,严格术前筛查,从严掌握适应症,严格规范病历书写,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和必要手续,并配置各种尖 端眼科诊疗设备以确保诊断的准确率和治疗的有效率。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已取得一定成果。原有传统业务市场竞争充分,发展空间有限,并购整合眼科医疗业务后,眼科作 为医学的重要分支,经过多年的发展,相关诊疗服务领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竞争格局,且近年来,眼科医疗服务上市公 司数量不断增加、眼科医疗服务机构不断增多,加之国家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发展医疗健康事业鼓励性政策的不断落地, 眼科医疗行业的竞争将不断加剧,公司在未来的经营中面临不可忽视的竞争压力。 通过多年的产业调整经验积累,公司已在产业结构整合方面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业务融合方案,产业整合成果已得 到一定验证。目前,在明确“聚焦眼科医疗业务,加快辅助产业整合”的发展目标基础上,公司进一步提出了明确的区 域战略与病种战略。区域方面,走“区域聚焦规模化发展”路线,重点布局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胶东半岛、成渝 五大核心城市群,高线城市重点发力,“1+6+N”(一城、六院、N家)模式深耕,持续稳固区域优势,强化辐射能力; 病种战略上,持续推进“以白内障与眼底为基础,以屈光为中心,以视光为目标,干眼、眼表、眼综合等全面发展”的 路线,推动眼科板块业务结构优化,实现差异化打法。同时,公司将通过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设备更新、服务升 级等多种手段,持续增强竞争力。 3.人力资源风险 医疗服务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生的执业水平和医院医疗服务体系的健全程度,因此,优秀的医生团队和管 理团队对于医院的发展至关重要。随着未来业务的不断扩张与发展,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也趋于复杂化,对公司 管控能力、诊疗水平、服务质量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优秀医疗人才的需求将加剧。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储备机制,不断完善公司内部人才培养体系, 对于业务骨干和核心管理人员公司均提供了有竞争力的待遇和发展平台,同时,公司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合伙人计划强 化人才激励。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深化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及使命感,并充分利用上市公 司的平台优势,进一步通过股权激励、内部股权合作等多层次的长效激励方案激发业务团队持续稳定的奋斗动力。在巩 固现有团队稳定性的同时,加大人才吸引力度,强化梯队建设。 4.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眼科晶体材料、钢板原材等,眼科高端晶体多为进口材料,钢板原材一定程 度受到大宗商品价格影响,虽然公司经过长期的经营实践,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供应商及管理体系,但不排除相关原 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可能,一旦原材料出现供应不足或价格上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 公司建立了稳定的供应商和供应渠道,供应部门采取措施及时跟踪内外部政策环境变化及大宗原材料价格,分析未来 价格走向趋势,综合分析平衡基础上对可能的原材料以签订年度合同方式提前锁定价格。同时,优化生产工艺、开展技 术创新,综合降低原材料价格上升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2.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 3.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6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5月1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19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个月内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19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5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74名激励对象1,342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2.8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年 7月 12日,公司披露《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 059),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合计 154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396,791股,占授予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2.4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7月17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7.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以2020年5月21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25名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部分的15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9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0年 7月 16日,公司披露《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4),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合计23人,预留股份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10,000股,占授 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9%。授予的预留股份于2020年7月17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9.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3,434,820股,回购注销限售股数量总额为 871,371股,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同时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解除限售的股份已于2020年11月25日上市流通。 10.2020年12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2021年3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经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已于2021年3月9日办理完成。 12.2021年 12月 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9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3,510,600股,回购注销限售股数量总额为 1,001,800股,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同时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12月27 日上市流通。 13.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回购注销1,001,8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3月 14日办理完成。 15.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解除限售数量总 额为 3,813,800股,回购注销限售股数量总额为 814,400股,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同时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年 6月 13日上市流通。 16.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8月17日办理完成。 17.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360,000股,回购注销限售股数量总额为 100,000股,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 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同时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已于2024年6月26日上市流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8月22日办理完成。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6日,在公司内部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除因输入有误导致 5名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其身份证登记的姓名不一致,监事会已对错误 内容进行更正,以及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289人调减至286人外,截至公示期满, 监事会未收到其他任何异议或不良反应。2023年 9月 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74)。 3.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9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3年 9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新增股份)》(公告编 号:2023-090),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部分授予149名激励对象合计341.505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6%。授予的股份于2023年10月25日上市流通。 7.2023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回购股份)》(公告编 号:2023-091),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股份部分授予104名激励对象合计399.994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授予的股份于2023年10月25日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激励尚未进行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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