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妮(300957):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4:51:51 中财网

原标题:贝泰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6号)同意注册,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7.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018.8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389.68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第00024号)。


     
     
     
     
     
     
     
     
     
     
     
     
     
     
     
     
     
     
     
     
     
     
     
     
     
     
公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初始到账净额为人民币290,533.1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88,389.68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8,910.11万元(含购买委托理财及其收益等)。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和修订了《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余额
871903362010805中央工厂新基地建设项目-
871903362010008中央工厂二期项目6,002.93
471080100101106920营销渠道及品牌建设项目-
8111901013900370708信息系统升级项目3,415.50
871903362010103超募资金61.14
8111901011500370699补充运营资金-
  9,479.57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贝泰妮集团中央工厂二期项目”,并同意公司在商业银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5月新设“中央工厂二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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