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昊科技(30085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5:01:49 中财网
原标题:申昊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昊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已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概况
申昊科技于 2024年 4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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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品种
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 2.00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4.00亿元(含本数)。本次增加的 2.00亿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 4月 20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4、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2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4.00亿元(含本数),适时的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此次增加的 2.00亿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 4月 20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3
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4.00亿元(含本数)。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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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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