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上海莱士(002252):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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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5:15:4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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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莱士: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日期:2024年 08月 28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 Jun Xu(徐俊)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赵曦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发展情况是基于当前形势的预计,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公司可能存在原材料供应风险、血浆成本上升风险、产品潜在的安全性风险、商誉减值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 第四节 公司治理……………………………………………………………………2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28 第六节 重要事项……………………………………………………………………4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6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63 第十节 财务报告……………………………………………………………………6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Jun Xu(徐俊)先生签名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原文;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Jun Xu(徐俊)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奇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曦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上述文件备至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
释义
| 释义项 | | 释义内容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本公司/上海莱士 | 指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海尔集团 | 指 | 海尔集团公司(2024年 7月 30日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海盈康 | 指 |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 7月 30日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 莱士中国 | 指 | 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 | | 美国莱士 | 指 |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 Inc./美国稀有抗体抗原供应公司 | | 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 | 指 | 巴林左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 | 广东怀集浆站 | 指 | 怀集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 | 浙江龙游浆站 | 指 | 龙游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全资子公司 | | 郑州莱士 | 指 |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原名:郑州邦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邦和药业"),公
司全资子公司 | | 同路生物 | 指 |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广西莱士 | 指 |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原名: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 浙江海康 | 指 | 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 同路医药 | 指 | 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 | | 同路项目 | 指 | 上海莱士以向特定对象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莱士凯吉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及谢燕玲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同路生物的 89.77%股
权;同时,向不超过 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 | 基立福 | 指 | Grifols,S.A. | | GDS | 指 |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 | 基立福全球 | 指 | 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 | | 基立福上海 | 指 | 基立福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万丰奥威 | 指 |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85 | | 中信银行 | 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白蛋白 | 指 | 人血白蛋白 | | 静丙 | 指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 巨潮资讯网 | 指 | www.cninfo.com.cn | | 深圳熹丰 | 指 | 深圳市熹丰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广仁药业 | 指 | 湖北广仁药业有限公司 | | 凯隆盛业 | 指 | 深圳凯隆盛业贸易有限公司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上海莱士 | 股票代码 | 002252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上海莱士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anghai RAAS Blood Products Co., Ltd.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hanghai RAAS |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Jun Xu(徐俊)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252,338,864.23 | 3,900,625,795.05 | 9.0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40,798,423.17 | 1,238,999,444.63 | 0.1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 | 1,128,729,566.55 | 1,201,167,722.56 | -6.0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7,549,432.62 | 1,433,444,222.02 | -103.3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7 | 0.184 | 1.6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7 | 0.184 | 1.6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0% | 4.17% | 下降 0.07个百分点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2,372,700,012.22 | 31,928,453,993.18 | 1.3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0,746,632,018.70 | 29,633,949,195.13 | 3.75%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3年8月,GDS与其关联方Grifols Shared Services North America,Inc.,(“GSSNA”)签订转让协议,约定将 GSSNA与 Novillux签订的与单分子计数技术(Single Molecule Counting或"SMC技术")相关的技术许可协议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 2.02亿美元转让给 GDS。GSSNA为 Grifols,S.A.的全资子公司。GDS评估团队采用收益法对 SMC技术的价值进行评估,结合 SMC技术未来预期产生的现金流的净现值,估值2.02亿美元作为定价依据。在国际会计准则下,GDS依据所支付的成本确认为无形资产。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4号指引,外购研发项目并后续用于自行研发的相关支出,其会计处理应遵守企业内部自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政策。根据本集团内部自行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政策,SMC项目未达到资本化时点,本集团于 2023年将 GDS采购 SMC技术的相关支出 2.02亿美元(合计人民币 1,425,271,600.00元)扣除递延所得税费用影响后的净额人民币 1,080,830,963.31元计入损益。本集团于 2024年转回与 SMC技术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人民币 11,964,123.33元。因此统一会计政策对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影响为人民币 5,383,855.50元。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63,781.3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333,050.2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8,918,094.9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9,261,985.4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709,506.7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7,015.09 | | 合计 | 112,068,856.6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修订) 》,本集团 2023年上半年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的生产线洗灌封技术升级和配套项目改造等项目中人民币 3,438,367.02元会被界定为经常性损益,使得 2023年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小计金额减少人民币 3,438,367.02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和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后的 2023年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合计金额减少人民币 2,922,921.84元。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主要产品为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类产品等,是目前中国最大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
此外,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公司同路医药,获得关联方基立福控股子公司基立福全球及 GDS授权,作为其人血白蛋白产品以及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检测试剂及血液筛查试剂盒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商,开展进口人血白蛋白以及血筛相关产品的销售业务。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血液制品属于生物制品行业的细分行业,主要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在医疗急救及某些特定疾病和治疗上,血液制品有着其他药品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广西莱士、孙公司浙江海康可生产产品品种及产品数量具体如下:
| 产品种类 | 产品名称 | 上海莱士 | 郑州莱士 | 同路生物 | 浙江海康 | 广西莱士 | | 白蛋白类 | 人血白蛋白 | √ | √ | √ | √ | √ | | 免疫球蛋白类 | 人免疫球蛋白 | | √ | √ | √ | √ | |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 | √ | √ | √ | √ | | | 冻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 | √ | | | | |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 | √ | √ | √ | | | | 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 | | √ | | | | |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 | | √ | | | | 凝血因子类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 | | √ | | | | | 人凝血因子Ⅷ | √ | | √ | | | | | 人凝血酶 | √ | | | | | | | 人纤维蛋白原 | √ | | | | | | | 人纤维蛋白粘合剂 | √ | | | | | | 产品数 | - | 7 | 4 | 9 | 4 | 3 |
公司主要产品用途如下:
1、人血白蛋白: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内压升高;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低蛋白血症的防治;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2、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 X联锁低免疫球蛋白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 G亚型缺陷病等;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
3、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乙型血友病;抗凝剂过量、维生素 K缺乏症;因肝病导致的凝血机制紊乱;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时,凝血因子Ⅱ、Ⅶ、Ⅸ、Ⅹ被大量消耗,可在肝素化后应用;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但对凝血因子Ⅴ缺乏者可能无效;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状;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4、人凝血因子Ⅷ:本品对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机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甲型血友病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5、人凝血酶: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扁桃腺手术创面的渗血。
6、人纤维蛋白原:适用于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症: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和因大手术、外伤或内出血等引起的纤维蛋白原缺乏而造成的凝血障碍。
7、人纤维蛋白粘合剂: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烧伤创面、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血管外科手术创面的渗血。
8、人免疫球蛋白:用于常见病毒感染的被动免疫,主要用于预防麻疹和病毒性肝炎。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疗效。
9、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乙型肝炎预防。适用于 1)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母亲所生的婴儿。2)与乙型肝炎患者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3)意外感染的人群。
10、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11、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携带狂犬病毒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
(三)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血液制品的主要原料为健康人血浆,单采血浆站作为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生产原料的专门供应机构,由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设置和管理,与血液制品企业建立“一对一”的供浆关系。其他生产所需原料,如药用原辅料、药用包材等,采用与合格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签署年度合同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多种采购模式,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后备供应商引入,以保障生产用物料的稳定供应。
生产模式:公司具备健全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从人、机、料、法、环、测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精细化管理,包括班组长及主管的能力提升、现场的5S管理、现场可视化管理、设备的精益TPM管理等;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控制设备和自动化系统,包括生产过程控制系统(PCS7)、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称量系统(WBS)、仓储系统(WMS)等,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产品的质量和成本的控制。
物料及产品在投入使用前或放行前均进行了严格的检验和评审;生产过程中还对关键工艺步骤进行监控、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监测,确保了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销售模式:公司根据不同血液制品产品市场特点,对不同产品分别采取委托经销商销售(商销)、面向国内终端医疗机构的直营学术推广销售、委托合同销售组织学术推广、以及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CDC)/政府采购等多种业务模式并行的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同时公司也持续关注海外血液制品市场机会,通过授权经销模式拓展海外市场机会。
代理模式:公司代理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全资公司同路医药,获得关联方基立福控股子公司基立福全球授权,作为其人血白蛋白产品中国市场独家代理商,在中国市场开展其进口人血白蛋白的销售业务。
同时获得关联方 GDS授权,作为其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检测试剂及血液筛查试剂盒产品中国市场独家代理商,在中国市场开展其血筛相关产品的销售业务。
(四)报告期经营情况概述
受益于中国老龄化人口的增加、医疗专业人员对血液制品临床价值认知的全面提升、血液制品企业对医学教育的持续投入和海外市场的拓展,血液制品市场呈现持续增长态势。随着近几年临床医生与社会大众对血液制品的关注和了解,血液制品相关临床治疗价值被进一步熟知,血液制品行业获得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和发展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专注主业发展,顺势而为,稳健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经营的良性发展。此外,公司狠抓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浆站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持续加强质量管理,采浆量实现稳健增长。
报告期内,宏观医疗政策推动各产品的临床终端用药进一步规范,人血白蛋白和静丙的临床使用需求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将市场推广工作重点转向凝血因子类市场的开拓上,持续开展出凝血管理项目学术推广获得市场认可,推进全国凝血因子类产品市场和公司凝血因子类产品市场份额的稳步增长。公司人纤维蛋白原和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销量增长快速,对公司整体业务增长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营销团队持续加强公司人纤维蛋白粘合剂、人凝血酶在医院的列名工作,对公司未来的整体业务增长产生积极的影响;另外,面对重组类产品的竞争,公司及时调整人凝血因子VIII的营销策略,人凝血因子VIII市场份额已回到正常市场状态。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营销合规建设和学术引领工作,强化医学事务工作能力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势能和行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专业基础。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52亿元,同比增长9.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1亿元,同比增长0.15%;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323.7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7.4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75%。
2024年7月,海尔集团成为公司实控人。公司成为海尔集团大健康生态品牌盈康一生的成员。海尔集团将支持公司推进“拓浆”和“脱浆”齐步走路线,在聚焦安全、优质、高效的基础上,坚持科创驱动,持续决方案来优化产业链管理,推进流程管理信息化、数智化升级。另外,依托海尔集团成功的“人单合一”管理模式及成熟的全球化运营体系,上海莱士将放眼全球,整合研发、制造、临床资源,在引领中国血制品行业发展的基础上,努力成长为领先的生物制药企业。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血液制品行业内的发展与壮大,经过35余年的积淀及发展,形成了独特的行业竞争优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内行业领先的整体规模
公司整体规模为国内血液制品行业领先,是国内同行业中结构合理、产品种类齐全、血浆利用率较高的领先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公司目前共有上海、郑州、合肥、温州、南宁共5个血液制品生产基地,拥有单采血浆站44家,分布于广西、湖南、海南、陕西、安徽、广东、内蒙、浙江、湖北、江西、山东11个省(自治区),浆站数量、遍布区域及采浆量位居行业前列。公司目前产品已经覆盖了白蛋白类、免疫球蛋白类及凝血因子类三大类,是目前国内少数可从血浆中提取六种组分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也是国内同行业中凝血因子类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生产企业之一。
2、对标先进质量标准,提升产品质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贯穿了浆站质量管理、产品设计开发、供应商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以及产品上市后质量管理等整个价值链条。公司坚持对标国际药品质量管理标准和规范,持续推进从原料血浆采集到终端临床使用等全流程数字化、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公司产品质量保障水平,确保市场品牌竞争力。此外,公司结合制药企业的特点,引入精益生产的理念、方法和工具,积极推行现场5S管理和精益改善等活动,探索血液制品行业“精益GMP”管理的新范式。上海莱士将始终坚持“安全、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践行“上海莱士 健康卫士”的品牌承诺,严格落实药品生产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广大患者做更多的药,做更好的药,泽福社会。
3、重视产品研发,积极推动创新发展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重视研发投入,推动生物医药领域的创新研发,创造了包括首个病毒灭活人凝血因子产品在内的多个国内“首个”的创新突破,拥有发明专利等多项知识产权。目前公司在研的全球首个针对活化蛋自 C 的血友病单抗治疗产品 SR604 注射液已于 3 月成功获得临床批件,目前已进入临床 l 期的病人入组阶段,相关发明专利已在中国、美国、欧洲等 9 国获得授权。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同路生物完成了人纤维蛋白原CFD适应症的III期临床研究目标,实现了研究的预期成果。
4、丰富的并购经验,提升公司综合能力
公司拥有丰富的并购整合经验。近年,在通过一系列成功的并购战略有效实施后,公司的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公司持续强化对并购标的的投后管理及整合,激发内生式发展动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夯实企业价值;同时进一步推动外延式并购发展战略,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规模增长与价值增长并重,向着血液制品领先企业的目标迈进。
5、打造合规化、专业化、精准化和服务化的营销体系
公司制定符合合规化、专业化、精准化和服务化的营销策略。优化内部流程,确保产品从发货到患者使用的每个环节都符合法规和合规要求;充分利用数据分析工具,提高营销效率;与医疗机构、专业协会、学术机构等建立长期和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有效的市场反馈机制,及时调整营销策略。
公司确保所有营销活动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广告法、反贿赂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所有相关法规。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审计营销活动,确保合规性。
与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士的沟通透明、公开,避免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交换。组建医学事务团队,为团队提供持续的专业知识和产品培训,提供专业医学支持,如临床试验数据、产品说明书、病例研究等。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精准营销和推广,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包括产品咨询、使用指导、售后支持等。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患者教育活动,帮助患者了解产品和使用方法,建立长期的患者关怀计划,关注患者使用产品的体验和效果。
6、重要股东赋能,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
2024年7月,海尔集团成为公司实控人,将为公司提供全方位支持,确保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并通过集团化的运作模式,将先进管理经验深度融入公司,助力公司提升管理水平与运营效率。
与此同时,基立福与公司以及海盈康达成新的排他性战略合作协议,基立福将在生物科学和诊断领域,就基立福在中国目前已有和未来开展的所有业务经营达成相关合作关系,并就质量和生产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授权安排或技术转让、经销安排、工程和协作服务等合作事项作出约定。特别是,基立福将继续授予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作为其人血白蛋白产品在中国的独家经销商,为公司带来显著的盈利增长和市场竞争力提升。此外,借助基立福的全球网络,公司有望进一步拓展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的海外市场,实现业务的国际化布局与优化升级。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是否与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披露相同
? 是 □ 否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4,252,338,864.23 | 3,900,625,795.05 | 9.02% | 主要是报告期内本期人血白蛋白、因子类业
务销售增长较好。 | | 营业成本 | 2,514,058,106.89 | 2,240,734,547.38 | 12.20% | 主要是进口白蛋白销售比重上升,上半年受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进口白蛋白的毛
利率下降,故营业成本增加较大。 | | 销售费用 | 196,006,556.76 | 194,646,122.76 | 0.70% | - | | 管理费用 | 208,302,417.09 | 163,618,091.78 | 27.31% | 主要是本期广西莱士并入合并报表范围、且
去年同期无股份支付费用。 | | 财务费用 | -9,649,469.26 | -14,069,054.59 | 不适用 | 主要是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 | 所得税费用 | 228,492,062.95 | 217,248,128.10 | 5.18% | - | | 研发投入 | 106,025,740.46 | 86,867,295.05 | 22.05% | 主要是公司加大研发项目投入。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47,549,432.62 | 1,433,444,222.02 | -103.32% | 主要是公司提前支付进口白蛋白的货款,获
取相应现金折扣及汇率补偿以管理外汇风险
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025,455,606.78 | -468,719,415.38 | 不适用 | 主要是当期购买定期存款增加。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32,149,173.63 | -149,382,827.64 | 不适用 | 主要是上半年支付的股利同比增加,且购买
子公司少数股权支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1,304,474,020.94 | 815,546,080.60 | -259.95% | 主要是公司提前支付进口白蛋白的货款,获
取相应现金折扣及汇率补偿以管理外汇风
险、当期购买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4,252,338,864.23 | 100% | 3,900,625,795.05 | 100% | 9.02% | | 分行业 | | | | | | | 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 | 4,201,108,790.87 | 98.80% | 3,844,867,387.89 | 98.57% | 9.27% | | 检测设备及试剂 | 50,273,107.66 | 1.18% | 54,883,822.21 | 1.41% | -8.40% | | 其他业务收入 | 956,965.70 | 0.02% | 874,584.95 | 0.02% | 9.42% | | 分产品 | | | | | | | 自产白蛋白 | 800,381,182.16 | 18.82% | 682,868,043.34 | 17.51% | 17.21% | | 进口白蛋白 | 1,954,885,405.94 | 45.97% | 1,644,576,628.81 | 42.16% | 18.87% | | 静丙 | 839,022,274.37 | 19.73% | 992,915,989.88 | 25.45% | -15.50% | | 其他血液制品 | 606,819,928.40 | 14.27% | 524,506,725.86 | 13.45% | 15.69% | | 检测设备及试剂 | 50,273,107.66 | 1.18% | 54,883,822.21 | 1.41% | -8.40% | | 其他业务 | 956,965.70 | 0.02% | 874,584.95 | 0.02% | 9.42% | | 分地区 | | | | | | | 华东地区 | 1,538,180,866.83 | 36.17% | 1,479,364,746.13 | 37.93% | 3.98% | | 华南地区 | 925,195,694.70 | 21.76% | 913,241,946.07 | 23.41% | 1.31% | | 华北地区 | 1,081,009,635.12 | 25.42% | 918,871,713.09 | 23.56% | 17.65% | | 东北地区 | 188,681,786.43 | 4.44% | 154,818,523.57 | 3.97% | 21.87% | | 西南地区 | 254,051,156.64 | 5.97% | 271,817,592.60 | 6.97% | -6.54% | | 西北地区 | 235,092,258.71 | 5.53% | 155,839,218.31 | 4.00% | 50.86% | | 出口 | 30,127,465.80 | 0.71% | 6,672,055.28 | 0.17% | 351.55%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 | | | | | 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 | 4,201,108,790.87 | 2,483,868,633.80 | 40.88% | 9.27% | 12.59% | -1.74% | | 分产品 | | | | | | | | 自产白蛋白 | 800,381,182.16 | 430,561,271.36 | 46.21% | 17.21% | 13.78% | 1.63% | | 进口白蛋白 | 1,954,885,405.94 | 1,605,828,494.05 | 17.86% | 18.87% | 21.87% | -2.02% | | 静丙 | 839,022,274.37 | 346,227,501.25 | 58.73% | -15.50% | -19.70% | 2.15% | | 其他血液制品 | 606,819,928.40 | 101,251,367.14 | 83.31% | 15.69% | 28.28% | -1.64% | | 分地区 | | | | | | | | 华东地区 | 1,538,180,866.83 | 927,132,268.70 | 39.73% | 3.98% | 7.30% | -1.87% | | 华南地区 | 925,195,694.70 | 531,580,468.76 | 42.54% | 1.31% | 4.01% | -1.50% | | 华北地区 | 1,081,009,635.12 | 648,080,175.05 | 40.05% | 17.65% | 24.52% | -3.31%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339,336,302.92 | 23.09% | 主要为:(1)对联营企业 GDS 按投资比
例 45%享有的净损益;(2)对联营企业
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
司按投资比例 19%享有的净损益;(3)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万丰奥威。 | 对联营企业按投资
比例享有净损益具
有可持续性。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0.00 | 0.00% | | 否 | | 资产减值 | -11,036,314.17 | -0.75% | 主要是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 否 | | 营业外收入 | 179,518.94 | 0.01% | 主要是其他零星小额营业外收入。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79,441,504.39 | 5.41% | 主要是为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和捐赠。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
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
产比例 | | | | 货币资金 | 3,358,788,071.53 | 10.38% | 4,000,904,286.08 | 12.53% | -2.15% | - | | 应收账款 | 949,936,125.74 | 2.93% | 581,208,155.54 | 1.82% | 1.11% | 主要是当期销售收入同比增
长,截止6月末应收账款增加 | | | | | | | | 所致。 | | 存货 | 3,684,679,851.54 | 11.38% | 3,666,931,557.58 | 11.48% | -0.10%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3,359,024.09 | 0.07% | 6,516,531.97 | 0.02% | 0.05% | 主要是当期有部分固定资产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272,542,585.48 | 47.18% | 15,063,759,556.99 | 47.18% | 0.00% | - | | 固定资产 | 1,648,724,199.11 | 5.09% | 1,316,303,673.61 | 4.12% | 0.97% | - | | 在建工程 | 94,833,576.92 | 0.29% | 134,026,226.31 | 0.42% | -0.13% | - | | 使用权资产 | 1,867,506.76 | 0.01% | 2,299,742.97 | 0.01% | 0.00% | - | | 合同负债 | 10,603,415.91 | 0.03% | 22,639,352.66 | 0.07% | -0.04% | 主要是预收货款的合同在当
期确认收入,且期末预收货
款减少所致。 | | 租赁负债 | 1,513,059.67 | 0.00% | 1,494,083.12 | 0.00% | 0.00%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0.00% | 197,406,352.00 | 0.62% | -0.62%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出售了
万丰奥威的股票。 | | 预付款项 | 23,611,876.85 | 0.07% | 25,917,758.79 | 0.08% | -0.01% | - | | 其他应收款 | 35,023,992.97 | 0.11% | 9,806,002.88 | 0.03% | 0.08% | 主要是为获取供应商现金折
扣和汇率补偿,合理安排支
付基立福货款,而产生的应
收现金折扣和汇率补偿款增
加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26,257,997.82 | 5.33% | 1,311,736,525.00 | 4.11% | 1.22% | 主要是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
一年以上定期存单增加。 | | 应付账款 | 1,072,918,013.37 | 3.31% | 1,650,817,190.66 | 5.17% | -1.86% | 主要是为获取供应商现金折
扣和汇率补偿提前支付货款
所致。 | | 应交税费 | 113,486,862.73 | 0.35% | 118,870,813.74 | 0.37% | -0.02%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89,529,074.89 | 0.28% | 147,232,687.62 | 0.46% | -0.18% | 主要是期初包含的预提年终
奖已在本期发放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293,614,213.05 | 0.91% | 303,304,499.26 | 0.95% | -0.04% | -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资产的具体
内容 | 形成
原因 | 资产规
模 | 所在地 | 运营模
式 |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 收益状
况 | 境外资产占
公司净资产
的比重 | 是否存在重
大减值风险 | | GDS45%股
权 | 发行
股份
购买
资产 | 人民币
149.82亿 | 欧洲和
美国 | 采购、
制造和
销售医
疗及血
液检测
产品 | 1、公司于 2020年 10月委派了两名
员工成为 GDS董事,参与 GDS董
事会决策;
2、基立福承诺,GDS 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测评期”)的累计 EBITDA(通
过将经双方认可的测评期内各年度
的 GDS 的 EBITDA 相加)将不低于
8.5 亿美元(“承诺 EBITDA”)。如
测评期内 GDS 累计实现的 EBITDA
低于承诺 EBITDA,基立福应在
202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
(且不晚于 2029 年 3月 31 日)向
上海莱士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测
评期内累计实现的 GDS 的 EBITDA
和承诺 EBITDA 之间的差额×上海
莱士持有 GDS 股权比例(截至《战
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签署日为
45%)。基立福承诺,只要其继续直
接或间接控制 GDS,其应会促使 | 盈利 | 48.73% | 否 | | | | | | | GDS 在本次交易
交割后的每个会计年度向其股东宣
派金额不少于 GDS 在该财政年度净
利润 50%的股息。 | | | | | 其他情况说
明 | 不适用 | | | | | | |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
减值 | 本期购
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
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 | | | |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
含衍生金融资产) | 197,406,35
2.00 | - | - | - | 10,395,
887.84 | 207,802,239
.84 | - | - | |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97,632.50 | - | - | - | - | | - | 297,632.50 | | 金融资产小计 | 197,703,98
4.50 | - | - | - | 10,395,
887.84 | 207,802,239
.84 | - | 297,632.5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92,870,48
6.49 | - | - | - | - | | -42,687,512.50 | 150,182,973.99 | | 上述合计 | 390,574,47
0.99 | - | - | - | 10,395,
887.84 | 207,802,239
.84 | -42,687,512.50 | 150,480,606.49 |
其他变动的内容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其他变动的内容是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与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相抵后的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人民币3,644,320.25元,其中3,450,000.00元为诉讼冻结资金,178,820.25元为合同质量保函保证金,15,500.00元为ETC保证金冻结。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56,336,690.87 | 0.00 | 10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证券品
种 | 证券
代码 | 证券简
称 | 最初投
资成本 | 会计计
量模式 | 期初账
面价值 | 本期公
允价值
变动损
益 |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 本期
购买
金额 | 本期出
售金额 | 报告期
损益 | 期末
账面
价值 | 会计核算
科目 | 资金
来源 | | 境内外
股票 | 0020
85 | 万丰
奥威 | 0.00 | 公允价
值计量 | 197,406
,352.00 | | | 10,3
95,8
87.8
4 | 207,802,
239.84 | 178,918
,094.99 | 0.00 | 交易性金
融资产 | 自有
资金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0.00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合计 | 0.00 | - | 197,406
,352.00 | | | 10,3
95,8
87.8
4 | 207,802,
239.84 | 178,918
,094.99 | 0.00 | -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
披露日期 | 1、2015年 01月 06日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公
告》;
2、2016年 02月 05日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公司上调风险投资额度及投
资期限的公告》。 | | | | | | | |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大会公
告披露日期(如有) | 1、2015年 01月 22日披露《关于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2、2016年 02月 23日披露《关于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 | | | | | | | | | | |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万元
| 募集年
份 | 募集
方式 | 募集资金
总额 | 募集资金
净额 |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比例 |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总
额 |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用
途及去
向 | 闲置两
年以上
募集资
金金额 | | 2015年 | 非公
开发
行 | 63,872.71 | 63,872.71 | | 58,376.99 | 0 | 24,380.26 | 38.17% | 7,408.01 | 永久补
充流动
资金 | | | 合计 | - | 63,872.71 | 63,872.71 | | 58,376.99 | 0 | 24,380.26 | 38.17% | 7,408.01 | - |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2014年 12月 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7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140,221股新股募集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 | | | | | | | | | | |
2015年 4月,公司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计发行股票 12,888,107股,每
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51.2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66,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 1,980.0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64,020.00万元。该募集资金于 2015年 4月 23日到账,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5]000227号”验资报告验
证确认。
募集资金收到后,支付发行费用 147.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872.71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相关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4年 10月 10日召开的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约定,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总额为 63,872.71万元,其中用于“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
金、归还银行借款”项目 30,000.00万元、用于“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 26,000.00万元、用于上海莱士“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
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7,872.71万元。
1、同路生物“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项目和“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
2015年 5月 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同路生物制
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对于由同路生物募集资金实施的项目,公司采取借款的形式向同路生物提供资金。其中募集资金
30,000.00万元用于同路生物“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项目,借款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剩余“浆站建设项目”的
26,000.00万元,将根据同路生物浆站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再签署借款协议向同路生物提供
资金使用。
(1)用于“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项目 30,000.00万元
2015年 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000.00万元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
上述“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归还银行借款”项目的资金 30,000.00万元已实施完毕。
(2)用于“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 26,000.00万元
2016年 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6,000.00万元向同路生物提供借款,用于“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加快同路生物下属内蒙古
巴林左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龙游县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浙江龙游浆站”)、怀集县同路单采血浆有
限公司(“广东怀集浆站”)建设,借款利息按照活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截至 2016年 11月 24日,“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实际
使用 1,619.74万元。
鉴于内蒙古巴林左旗浆站、浙江龙游浆站、广东怀集浆站均已完成建设并正式采浆,短期内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将不会有大额资
金投入,因此公司决定变更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6年 11月 25日和 2016年 12月 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及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变更同路生物“同路生
物新浆站建设”剩余募集资金 24,380.26万元及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 141.79万元合计 24,522.05万元用于同路生物“收购浙江海康股权”
项目。
该项目已于 2016年 12月 26日完成,上述“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已实施完毕。
2、上海莱士“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上海莱士“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总额为 7,872.71万元。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同路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对同路项目募投
项目“整合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进行了预先投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5年 10月 21日出具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5]003680号)。
2015年 10月 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19.61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上海莱士“整合
下属子公司、浆站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的自筹资金。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2月 7日,公司投入募集资金 0万元。截至 2024年 2月 7日,该项目累计募集资金投入 2,376.99万元。
该项目已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
(三)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2月 7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8,376.99万元:1)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 119.61万元;2)2015年 5月 13日起至 2024年 2月 7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58,257.38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万
元;
累计利息收入为 2,054.63万元,累计利息收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为 141.79万元,累计手续费为 0.55万元;
截至 2024年 2月 7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7,408.01万元。
2024年 1月 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路项目之募投项
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续,公司对同路项目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本次结项完成后,相关账户将不再作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公司将视实际需要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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