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导科技(688230):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5:21:54 中财网
原标题:芯导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 8月 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符志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8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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