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导科技(68823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5:21:55 中财网
原标题:芯导科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导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芯导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2024年 1-6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目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 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 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 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 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 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 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 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 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 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 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 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 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 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 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 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 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 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 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 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 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 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 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 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 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 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 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 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 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 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 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 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 他事项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 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 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产品收入结构较为集中,存在产品单一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功率器件和功率 IC。功率器件主要产品为 TVS、MOSFET和肖特基等,其中 TVS产品收入占比较高,占主营业务的收入比例为58.95%,未来若因技术升级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或下游应用领域如手机的出货量下降等因素影响,导致主要产品 TVS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出现不利变化,则将对公司现金流、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集中于以手机为主的消费类电子领域,受下游手机出货量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产品可应用于消费类电子、网络通讯、安防、工业、汽车、储能等领域,目前主要在以手机为主的消费类电子领域。受下游应用领域集中度较高的影响,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对公司产品的销售影响较大。若未来下游消费类电子产品需求量出现波动,如手机市场需求萎缩,或公司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技术研发及市场开发不及预期,则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产品升级换代的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产品更新换代及技术升级速度较快,在公司产品主要应用的以手机为主的消费类电子领域,终端产品的更新换代较快,公司需根据下游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品进行持续创新,从而维持技术先进性。公司产品具有一定的迭代周期,一般为 3-5年左右。公司未来若未能准确把握下游客户需求或不能持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将面临公司竞争力下降的风险;且由于功率半导体产品的升级换代需要一定周期,如果产品更新换代的进度未达预期或无法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公司将面临产品升级换代不及预期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功率半导体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门槛较高。目前国内功率半导体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仍主要为欧美企业,目前,具有 ESD保护器件研发设计能力的国内企业相对较少,随着功率半导体新技术、新应用领域的大量涌现,对功率半导体设计企业的研发提出了非常高的技术要求。尤其是部分竞争对手采用 IDM模式,在市场地位、技术实力以及产能保障方面具备一定优势,公司与该等竞争对手相比尚存在差距。如果公司未能准确把握市场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提升市场地位和技术水平,以及加大产能保障,将会导致公司竞争能力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于公司产品市场拓展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内销售为主,境外销售占比较低,主要系公司根据目前的发展程度,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境内市场开拓,在境外销售策略上采取跟随终端品牌客户境外拓展的策略。考虑公司 TVS及 ESD产品已经成功进入小米、传音、TCL等手机品牌厂商以及华勤、闻泰、龙旗等手机 ODM厂商,在境内市场取得一定的市场地位,公司未来将加强 TVS及 ESD产品对境外市场的主动开拓,提升产品的市场份额及品牌影响力。

此外,随着公司 MOSFET和功率 IC相关产品的开发以及在终端客户的持续推广,上述产品的销售收入会持续增加。但上述产品目前占整体市场份额较小,短期内上述产品的市场开拓还将围绕目前的主要客户群体在境内进行开拓。

因此,在上述产品的市场拓展过程中,若因 TVS及 ESD产品境外市场开拓不顺利、产品开发不及预期或下游测试认证出现不利因素,将对公司业绩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六)客户相对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48.36%,集中度相对较高。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采购战略产生较大变化,或由于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公司未能准确把握市场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提升市场地位和技术水平,(七)市场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主要用于手机、平板和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类电子产品,上述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市场变化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未来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兴领域的迅速发展,功率半导体的需求将会随之增加。但如果未来发生市场变化,将导致公司下游市场需求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经济效益。

(八)客户认证失败的风险
公司多款型号的产品在对客户进行批量供应前,都需要通过终端客户的测试认证。由于公司所属的功率半导体行业具有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特点,因此,每年都会有多款产品需要终端客户认证,若终端客户测试认证失败,公司产品将不能在终端客户形成销售,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和市场份额下降的情况,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九)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市场的智能终端设备的品牌客户,其中包括小米、TCL、传音等知名品牌,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如果未来公司质量控制工作出现疏忽或因为其他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可能给公司带来法律、声誉及经济方面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 1-6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 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4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
15,580.8013,116.02
5,221.453,826.94
2,489.111,103.05
2,120.952,959.06
2024年6月302023年6月30
220,783.11222,254.94
2024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
225,455.80228,154.47
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2024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
0.440.33
0.440.33
0.210.09
2.321.75
1.110.50
11.0516.24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580.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8.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21.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6.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489.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5.66%;每股收益 0.4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3.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0.2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3.33%。影响上述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有: 1、主营业务影响
2024年上半年,下游需求回暖及厂商持续推进库存去化,半导体行业也逐步呈现了复苏迹象,受益于消费电子市场景气度回暖,公司主营产品所处的市场需求相较于去年同期有所提升;
公司抓住市场的有利因素,采取有效的销售策略,巩固现有市场份额,拓展新市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8.79%;同时,积极推进产品更新迭代,加强供应链的合作及开发,相比上年同期,毛利率增长 2.16个百分点。

2、期间损益的影响
(1)为保持公司更加稳健的发展,报告期内有效控制各项费用,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报告期内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3)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报告期内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2024年上半年,公司总资产 225,455.80万元,同比减少 1.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0,783.11万元,同比减少 0.66%。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作为功率半导体设计企业,拥有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大的研发能力和一定的技术优势。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凭借公司强大的研发投入及优秀的研发团队,已经自主研发一种降低芯片反向漏电流的技术、深槽隔离及穿通型 NPN结构技术、MOSFET的沟槽优化技术、沟槽 MOS型肖特基势垒二极管的改进技术、可连续调节占空比的环路控制技术、一种复合 DC-DC电路、一种负载识别电路等核心技术、一种 GaN HEMT器件制备技术。该等核心技术使得公司芯片产品及应用方案在性能、尺寸、功耗、兼容性等方面较为先进。

得益于国内 FAB厂的技术沉淀与发展,结合国内设计公司的设计优势,目前部分国产功率器件的性能基本与国际大厂相当;公司的部分 TVS、MOSFET等功率器件产品在技术上处于国内前列,与国际大厂的技术相当。

(二)新产品开发优势
在功率半导体新产品开发方面,公司已在快充领域深耕多年,已有多个成熟量产的产品线,覆盖了 PSC、PB、PLC 系列,能够多满足客户需求。公司目前还在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护充产品线研发小功率场景的数字控制线性充电技术,研发多协议支持的快充管理芯片,扩充支持更高输入输出耐压的保护类产品。

(三)产品供应优势
近年来,公司基于在功率半导体领域已有的研发优势和下游客户资源优势,不断丰富和优化产品类别,进一步优化供应商管理,完善产品供应体系,公司的产品供应能力得到了较高的提升。公司合作的主要晶圆、封测厂商大多为行业内知名厂商,产品供应得到有效的保证。

(四)终端客户优势
半导体行业上下游产业链之间具有高度的粘性,下游应用行业对产品质量和供应商的选定有严格的要求,一旦对选用的半导体产品经过测试、认证并大规模使用之后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终端客户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前,会对供应商的整体资质进行评价,从供应商的整体规模、产品结构、现有客户结构多维度了解相关情况,并由专人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终端厂商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待双方合作关系建立后,终端客户在供应商产品进入批量供应前通常需要对产品进行认证,认证流程主要包括:样品性能测试、整机性能测试、综合可靠性测试、小批量试产评估等。由于终端客户的认证体系复杂且认证周期较长,一般的功率器件设计企业开拓品牌客户的难度较大。

公司一直注重客户需求,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和客户关系维护,通过快速的客户服务和高效的客户反馈响应机制,既保证快速满足客户需求又能够紧跟市场变化,确保公司产品持续更新、保持先进水平。凭借自身较强的产品技术、丰富的产品种类、优良的产品质量以及优质的服务,公司产品成功应用于下游行业内小米、TCL、传音等品牌客户以及华勤、闻泰、龙旗等 ODM客户。

(五)品牌优势
公司各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小米、TCL、传音等品牌客户以及华勤、闻泰、龙旗等 ODM客户。多年来,公司在行业中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形成了一定的品牌优势,公司产品的客户认知度和忠诚度均较高,公司品牌获得了客户和经销商的认可。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优势,与业绩增长形成良性循环。

(六)营销及服务网络优势
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全资子公司设立在无锡经济开发区,以国内销售为主,拥有本土优势和营销网络优势,具备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通过“经销+直销”的方式建设营销网络,可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为贴近客户,并提供专业服务,公司在上海和深圳建立了技术服务中心,配套专业测试设备,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技术支持,不但增进了客户满意度,与客户建立起紧密而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提升了品牌知名度,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1,721.272,130.06
--
1,721.272,130.06
11.0516.24
--

(二)研发进展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现行有效知识产权累计 120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 38项,另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54项,商标 6项。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新增授权知识产权 12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4.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2,1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1,661,320.7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0,488,679.24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11月 26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11月 26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公司 2024年 1-6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芯导科技 2024年 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其他募集资金事项
本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开发项目”对应的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0010122003181568,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予以注销,并变更为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于 2024年 6月 17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系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的上级管辖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性能分立功率器件开发和升级”“高性能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开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包括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专项计划的间接持股)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认购“国元证券招商银行国元证券芯导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 2024年6月30日,该战略配售计划持有公司股份820,500股,报告期内共计减持81,000股。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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