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申股份(00120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申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就炬申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4.2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5.0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53.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47.2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05.9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3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由其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7-33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2、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2,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遵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1年5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2,521,608.83元;另外,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4,588,597.52元。 1、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5月31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该项决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已实施完毕,并依法办理了相关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934.55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21.14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7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共人民币7,00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8月2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核查意见之“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炬申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本保荐人对炬申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颖 刘愉婷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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