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心科技(00123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5:36:23 中财网
原标题:农心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心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5号)核准,农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0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7元,募集资金总额 444,25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858,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76,391,8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8月 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年 8月 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1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共有 4个募集资金专户,各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专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农心作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分行营业部12000015329714,216.52
农心作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西安唐延路支行7212007880140000234211,027.34
陕西上格之路生 物科学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长安科技园支行6113010760130019448393,467.17
陕西上格之路生 物科学有限公司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分行营业部1200001420068210.35
合计18,921.39  
注:上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数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净额。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实施。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情况,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为更好地适应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使用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 9月 21日至 2025年 9月 20日,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2、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产品;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有效期
本次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 9月 21日至 2025年 9月 20日。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可能存在如下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对拟投资产品均严格执行风险评估流程,但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宏观经济环境、金融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将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现金管理,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仍不可预期;
3、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控制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执行拟投资产品的风险评估程序,审慎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的部门,将建立相应管理台账,实时分析和跟踪所投资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规避投资风险。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现金管理事项及内部操作和控制程序进行审计和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内部操作和控制程序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查或审计。

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有关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有关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农心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人对农心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蒲贵洋 郭旺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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