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港(002040):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4-044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召开大会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周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 7. 出席会议人员: (1)2024年 9月 9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法律顾问及董事会邀 请的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192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 上述第 2、3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 上述第 4项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股 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股东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 9月 1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 19号南京港口大厦 A座 18层 1807室 (4)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授 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它事项 1. 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或交易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18层1807室 联系电话:025-58815738 传真:025-58812758 联系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董秘办) 邮政编码:210011 六、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8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止2024年9月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南京港(002040)”股票___股,拟参加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2. 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040;投票简称:南港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 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①选举董事 (如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12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 9月 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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