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000966):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6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7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 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8月 16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 8人,其中王强董事、王娟董事、李亮董事、汤湘希董事、张红董事现场出席会议,王冬董事、刘晋冀董事、王宗军董事通过网络视频参加会议,李海滨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李亮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7)。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则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 4名关联董事王冬、王强、刘晋冀、王娟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 4名关联董事王冬、王强、刘晋冀、王娟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资产减值确认与核销管理办法(第二版)>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报告和资产核销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公司资产损失风险,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确认及核销管理办法(第二版)》,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资产减值确认与核销管理办法(第三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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