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00257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77号)同意注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0,677,126股,发行价格为12.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3,699,995.8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244,989.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6,455,006.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438)。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按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至此,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2023年12月1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猎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 12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上述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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