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002037):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的通 知于 2024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送全体独立董事,本次 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下午14:30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保利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经营资质、内 控建设、经营情况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公司与保利 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的金融合作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对保利财务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客观公允,因此我们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的关联 交易议案》 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 发展的支持,保障了公司经营的平稳、有序。本次借款暨关 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属于正常的生产 经营活动,且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实质上的帮助,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借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借款 目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宏前、李德军、曹瑜强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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