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天沃(002564):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ST天沃:2024年半年度报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 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易晓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1.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根据更正后的 2022 年财务报表,公司 2022 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或者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或者 (8)虽符合第 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者 (10)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 26日收盘后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标准审计报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4年 4月 27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本次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于 2024年 5月 14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4〕第 131号),并分别于 2024年5月 29日、6月 5日和 6月 13日披露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2024-045、2024-046)。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各相关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中小股东诉讼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存在部分尚未结案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其中,就中小股东诉讼索赔事项,公司已收到法院发出的中小股东诉讼索赔通知 108起,涉案金额共计 1,380.99万元,未收到代表人诉讼索赔通知,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正式判决结果。此外,公司亦已收到由部分中小股东委托的律师直接向公司发出的律师函,涉及中小股东 63人,涉及索赔金额共计 1,275.49万元。就前述中小股东诉讼案件,公司已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7.4.2条相关要求,在分别于 2023年 11月 30日、2024年 4月 27日和 2024年 6月 18日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或《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2024-039、2024-047)中披露相关情况。因小股东诉讼索赔事项目前暂无法合理估计诉讼赔偿金额,公司对其暂不计提预计负债。 若公司就前述案件进展情况获得的进一步信息能够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在建工程风险 截至目前,在建工程玉门光热项目未全部完工,部分模块相关技术参数尚未达到商业运行标准,仍在性能调试阶段,项目尚未正式投产。 鉴于该项目所采用的熔盐塔式二次反射光热发电技术属国内首创,存在技术集成、环境适应、部分模块技改有效性、发电效率等技术难点与不确定性,如该项目在后续技术应用、项目执行等方面与可研设计目标偏离,将可能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效益。 2021 年,玉门项目公司已向政府部门上报电价补贴的申请,最终电价需经政府对示范项目验收通过后才能确定。最终核定电价如低于 1.15 元/千瓦时,可能对该项目效益和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如上述因素导致项目经济性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并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 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 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 1 第六节 重要事项……………………………………………………………………………………………………………………………………...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3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3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年年 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 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4年上半年, 天沃科技认真贯彻落实上海电气集团“聚焦国家战略,稳中求进,重点突破,实现集团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战略方向,进一步聚焦电力设计及系统解决方案、高端装备制造和国防建设等主要业务领域,紧盯全年目标任务,逐项落实重点工作。公司经营业绩逐步企稳,各项工作稳中有进。 (一)重点经营指标明显改善 2023年末,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剥离近年来对公司业绩持续带来不利影响的下属子公司中机电力。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加大应收款的催收力度,收回部分已计提的损失率较大的逾期应收款项;另一方面努力向金融机构争取降低融资利率,财务费用同比有所降低。 截至 2024年 6月底,公司归母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现金流净值与去年同期相比亦有所好转,重点经营指标明显改善。 但是,由于公司有息负债整体规模仍然较大,利息支出仍然较高,公司现金流量本期仍处于净流出状态。 (二)企业经营稳步发展 1.重点产品顺利交付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化机成功交付了多项重点产品,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化工装备制造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公司下属子公司红旗船厂、江南锻造亦顺利完成产品交付。 2.科研引领、拓展资质 报告期内,红旗船厂钢制船舶资质升级为二级Ⅰ类,完成铝制二级船舶资质扩项认证,取得建筑业企业(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张化机取得授权专利 26件,其中实用新型 5件,发明专利 21件;公司下属新能源设计研究院完成电力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的维护;江南锻造完成了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三)公司治理水平持续优化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补选董监事会人员,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积极落实《公司法(2023年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等近期修订和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等 25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2. 持续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管控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落实预算和资金支付相关管理制度,增强了资金支出管理的计划性与合规性。为防范重点业务和关键领域风险,公司结合近年业务发展、组织变革及风险管控等因素,持续完善并更新相关管理制度,为业务规范运作提供支撑。在内审方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内部控制规则要求,公司在今年上半年完成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募集资金、大额资金往来、对外投资、高风险投资等规定领域的专项审计工作,为公司稳健、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四)安环水平稳步提升,牢牢守住安全红线 1.全面落实全员安环责任制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张化机顺利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有序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并组织开展了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自查专项行动以及配套的落实整改工作。 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抓不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开展7次EHS监督检查。2024年上半年,公司未出现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聚焦电力设计及系统解决方案、高端装备制造和国防建设三大领域,从组织能力、科技创新、市场拓展、产业调整、资产优化和内控管理等方面加强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一)围绕主业,提升集团管控能力 公司持续完善顶层设计和系统构架,不断加强集团化管控,强化企业治理和管理能力,整合资源,提升集团管控能力。公司充分发挥集团化平台优势,共享信息和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作和管理效率,提升品牌影响力。 (二)持续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在研发方面持续投入,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及研发团队建设工作,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研发体系。公司不断开辟科技协同创新路径,充分发挥产学研融合发展作用,加强与电气集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前沿技术探索和共性技术攻关,并重点培育核心技术工艺研发,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 (三)深耕主业,具备细分市场的竞争能力 公司持续深耕电力设计及系统解决方案、高端装备制造、国防建设三大业务相关领域,在细分领域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1.电力设计及系统解决方案业务 公司下设能源事业部、新能源设计研究院,拥有较完整的科研体系,可以较快的适应电力工程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趋势。新能源设计研究院拥有电力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聚焦能源项目设计、运维服务,以及中小型能源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业务。公司与上海电气电站集团形成了设计、施工、设备配套、项目管理、综合招采的完整产业链,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能力,形成一加一大于二的协同优势。 2.高端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化机是国内从事非标容器的大型企业之一。“张化机”品牌在国内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拥有特种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封头制造单位甲级认证、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等重要专业证书,依托设备精良、交通便利的临江制造基地,形成独特优势。张化机掌握大型非标压力容器关键制造技术和研发创新能力,在设计、加工、焊接、检测、热处理、现场检修等方面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数据,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定制产品能力,推动企业产品线向更宽广的领域发展。专业化的生产管理使得张化机的产品品质被业主广泛赞誉,核心产品遍布国内外重大项目建设工程。 3.国防建设业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红旗船厂是国内最早进入某国防相关专用设备的专业装备制造企业,拥有齐备的高等级资质,研发与设计制造能力国内领先,贯穿装备研制、生产、改进、售后全生命周期,可为客户提供定向精准且快速高效的服务。“红旗”具有历史悠久的品牌形象,有较强用户认可度。红旗船厂是上市公司国防建设领域的核心产业,是上市公司国防建设业务发展最重要的产品销售与研发平台。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去年同期,公司受子公司中机电力业绩影响,产生较大金额亏损。2023 年末,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剥离近年来对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带来不利影响的子公司中机电力。本报告期公司已不再合并中机电力财务报表,不再受其经营业绩影响。 注 1:2023 年末,公司已处置所持有子公司中机电力全部股权,不再将中机电力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故本报告期与去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投入、信用减值损失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变动。 本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通过持续经营改进提高各业务板块的经营能力,通过加强逾期款项的回收工作持续改善公司现金流量,同时努力与金融机构沟通协商降低融资成本,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根据更正后的 2022 年财务报表,公司 2022 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或者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或者 (8)虽符合第 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者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或者 (10)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 26日收盘后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标准审计报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7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本次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于 2024年 5月 14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4〕第 131号),并分别于 2024年 5月 29日、6月 5日和 6月 13日披露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2024-045、2024-046)。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各相关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中小股东诉讼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存在部分尚未结案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其中,就中小股东诉讼索赔事项,公司已收到法院发出的中小股东诉讼索赔通知 108起,涉案金额共计 1,380.99万元,未收到代表人诉讼索赔通知,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正式判决结果。此外,公司亦已收到由部分中小股东委托的律师直接向公司发出的律师函,涉及中小股东 63人,涉及索赔金额共计 1,275.49万元。就前述中小股东诉讼案件,公司已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7.4.2条相关要求,在分别于 2023年 11月 30日、2024年 4月 27日和 2024年 6月 18日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或《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2024-039、2024-047)中披露相关情况。因小股东诉讼索赔事项目前暂无法合理估计诉讼赔偿金额,公司对其暂不计提预计负债。 若公司就前述案件进展情况获得的进一步信息能够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在建工程风险 截至目前,在建工程玉门光热项目未全部完工,部分模块相关技术参数尚未达到商业运行标准,仍在性能调试阶段,项目尚未正式投产。 鉴于该项目所采用的熔盐塔式二次反射光热发电技术属国内首创,存在技术集成、环境适应、部分模块技改有效性、发电效率等技术难点与不确定性,如该项目在后续技术应用、项目执行等方面与可研设计目标偏离,将可能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效益。 2021 年,玉门项目公司已向政府部门上报电价补贴的申请,最终电价需经政府对示范项目验收通过后才能确定。最终核定电价如低于 1.15 元/千瓦时,可能对该项目效益和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如上述因素导致项目经济性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并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4.行业环境与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的电力设计及系统解决方案、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和国防建设产品业务,主要面向电力、新能源、石油化工、煤化工、冶金、国防建设等行业,部分工程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审批环节较多,与行业环境和行业政策紧密相关。若未来行业环境低迷或不确定性增强,或相关行业的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的订单获取能力可能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公司将积极研判行业环境和相关行业政策的变化趋势,加强业务经营风险预警能力,提前筹划部署,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从挑战中寻求机遇,力争保持核心业务的稳定。同时,通过拓展业务布局、优化经营模式、调整业务结构等手段来降低行业环境和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5.产品、项目质量的风险 公司从事的高端装备制造、电力设计及系统解决方案业务,产品系统复杂,品质要求高,工程协调、集成要求高,客户对产品、项目质量均有较高要求。若公司在产品制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可能导致成本增加,乃至引起索赔、诉讼、仲裁等情况,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品牌信誉以及行业地位。 公司将进一步重视项目管理、质量管控和安全生产,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坚持技术创新,采用和引进先进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不断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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