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002405):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342,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26%。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办理相关手续,在上市流通 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342,100股。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 相关程序 1、2021年 7月 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公司于 2021年 7月 10日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年 7月 10日在公司内部 OA系统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于 2021年 7月 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 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1年 1月 8日至 2021年 7月 9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1年 7月 24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 7月 23日,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 7月 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 10月 19日,公司实际完成 76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 计 105,792,0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 2021年 10月 20日。 7、2022年 4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 5月 24日,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 2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2022年 5月 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 6月 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46元/股调整为 6.454元/股。 10、2022年 8月 23日,公司实际完成 13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 计 10,957,2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 2022年 8月 24日。 11、2022年 10月 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72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876,800股。 12、2022年 10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 11月 14日,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 1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4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3、2023年 3月 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 3月 27日,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 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1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4、2023年 4月 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 6月 29日,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 1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4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5、2023年 8月 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11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89,100股。 16、2023年 10月 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68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977,100股。 17、2024年 1月 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 2月 27日,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 85人以及 2022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的 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813,3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8、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9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342,100股。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8月24日上市,因此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4年8月23日届满。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事项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还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二)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人数 本次可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94人。 (三)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94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预留批次存在差 异的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1100万股调整为109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900万股调整为 1100万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年 6月 16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46元/股调整为 6.454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7名预留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42,800 股。因此,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实际为 13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实际为 10,957,200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3名预留批次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4名预留批次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2名预留批次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12名预留批次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04,8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另有14名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预留批次原激励对象获授的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择期回购注销。 鉴于上述累计35名原预留激励对象在本次解除限售前离职,3名预 留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因此本次可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94人。 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 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342,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26%。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 售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象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权激励计划项下被授予的股票不得超过激励对象上年末所持有的股权激励计划项下被授予股票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已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激励对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监事会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实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可解除限售的94名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在对应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9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4,342,1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六、法律意见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 1、四维图新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8月24日进入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四维图新本次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 性股票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四维图新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及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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