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002405):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4-048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119,700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比例为 0.0891%。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66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3名激励对象因 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不满足当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19,700股进行回购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 7月 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公司于 2021年 7月 10日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年 7月 10日在公司内部 OA系统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于 2021年 7月 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 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1年 1月 8日至 2021年 7月 9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1年 7月 24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 7月 23日,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 7月 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 10月 19日,公司实际完成 76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 计 105,792,0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 2021年 10月 20日。 7、2022年 4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 5月 24日,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 2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2022年 5月 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 6月 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46元/股调整为 6.454元/股。 10、2022年 8月 23日,公司实际完成 13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 计 10,957,2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 2022年 8月 24日。 11、2022年 10月 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72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876,800股。 12、2022年 10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 11月 14日,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 1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4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3、2023年 3月 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 3月 27日,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 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1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4、2023年 4月 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 6月 29日,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 1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4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5、2023年 8月 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11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89,100股。 16、2023年 10月 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68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977,100股。 17、2024年 1月 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 2月 27日,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 85人以及 2022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的 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813,3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8、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9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342,100股。 19、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共计 66人以及 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的 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19,7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6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 励对象条件,3名激励对象因 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和“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注销数量、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 2,119,700股,占股权激励限售股比例为 6.8072%,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089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27,5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492,200股。 2、回购价格 2022年 6月,公司实施了 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 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 0.06元(含税)。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 -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0 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综上,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如下: 2021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P -V)=(7.15-0.006)0 =7.144元/股。 2021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6.454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回购总金额 为 14,803,518.80元。 四、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实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鉴于 66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3名激励对象因 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不满足当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其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 2,119,700股限制性股票,符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不影响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1、四维图新董事会已就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四维图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 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应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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